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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中最主要的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对信用风险全面有效的管理,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存在较严重的信用风险,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资产安全和健康发展。并且由于信用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上的差距,我国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种情况随着我国加入WTO承诺的完全兑现将进一步加剧。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主要是采取措施更好地解决信贷业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对信用风险的预防、控制、转移等管理目标。目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呈现出从专家法、评级法等传统方法向大量使用量化模型方向发展的趋势,这一趋势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出台进一步得到强化。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比较严重,信用风险规模大、化解难、缺乏有效管理,新的信用风险不断产生,迫切需要采取措施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过程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三个阶段存在诸多问题:事前缺乏对信用风险的识别和防范预防,事中对客户信用波动和资金使用缺乏监控并且缺乏信用风险度量和转移的管理工具,事后缺乏对风险责任的分析和流程修正,导致整个信用风险过程的多个环节缺乏有效管理,信用风险难以控制。此外信用风险管理受到商业银行内部环境的制约,经济、法制、信用、监管等外部环境对信用风险管理也具有不可忽视甚至是巨大的影响。 针对信用风险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中的薄弱环节,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计算机自动化运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中的信用信息检索模块、信用风险识别模块、信用波动监控模块、信贷资金监控模块、信用风险度量模块和信用风险预警模块,实现对信用风险自动实时的识别、分类、度量、监控、预警等功能,很大程度上取代人工操作,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信用风险,并以此为核心完善信用风险全过程的管理,全面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应采取重建适应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改革机构设置、引入RAROA评价体系等措施完善整体管理体系,构建有利于信用风险管理的内部环境;政府应通过降低间接融资比重、建立信用保险机制、发展信用交易市场、制定《信用法》、完善全国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司法独立性、鼓励商业银行向国际准则靠拢等措施改善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和监管环境等外部环境,为商业银行创造低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