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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得到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后,使其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务的一种灵活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涉及到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三方当事人,其最大特点是“雇佣”与“使用”相分离。派遣单位“招人不用人”,而用工单位则“用人不招人”。劳务派遣因其弹性化、低成本优势,适应了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市场和很多的行业,因而被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所采用。然而,必须认识到雇佣关系由两方主体向三方主体的转化所带来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复杂化,容易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与新情况,但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尚十分滞后。我国《劳动合同法》虽然对劳务派遣作了专节规定,但内容却十分笼统,没有明确劳务派遣的范围、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和雇主责任的分配。本文是作者对完善我国劳务派遣法律问题的思考和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劳务派遣的基本理论。这些理论包括:劳务派遣的基本含义及其法律特征、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和劳务派遣雇主理论。通过对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的分析研究得出我国应采取“双重劳动关系”,以更好地保护派遣劳动者的权益。第二部分——我国劳务派遣法律问题分析。从我国目前现状出发,通过对我国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劳动者三方法律关系进行分析,以及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问题,得出我国劳务派遣存在的法律缺陷。第三部分——境外劳务派遣法律制度比较考察。意在通过介绍世界发达经济国家对劳务派遣的规制,为我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提供借鉴。第四部分——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从规范我国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出发,进而进一步提出对派遣单位、劳动者以及用工单位的规制,完善我国的劳务派遣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