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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者对互联网产业和经济关系的研究上,定性分析的多,定量分析的少。在定量的研究分析中,主要采用经济数学模型分析了互联网产业的电信基础设施、信息要素等与经济的相关性,而采用投入产出法分析互联网产业经济波及效应的相对较少。此外在对经济波及效应的投入产出分析中,分析房地产、旅游等产业的经济波及效应的相对较多,分析互联网产业经济波及效应的相对较少,因此本文的这一研究丰富了前人的研究。本文主要利用了2012年的投入产出表分析了互联网细分的经济部门的经济波及效应,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首先,本文进行了理论和定性分析,包括产业关联理论、投入产出法以及互联网产业发展状况,为本文的实证研究奠定理论基础。其次,本文利用2002、2007和2012年投入产出表分析了互联网细分部门的结构变化,结果显示,2002-2007-2012年我国互联网总产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出的比重先升后降,总体下降,但是细分部门的升降走势有差异,并且互联网细分部门的发展也参差不齐,因此本文以互联网细分经济部门为研究对象。最后,本文利用2012年投入产出表,以细分部门为研究对象,运用投入产出法建立投入产出模型计算影响力系数、感应度系数、最终需求的生产诱发系数和依赖度经济指标反映互联网部门的经济波及效应,其中影响力系数反映互联网产业对其后向关联经济部门的经济波及效应,感应度系数反映对其前向关联经济部门的经济波及效应,最终需求的生产诱发系数反映最终需求项目(消费、投资和出口)在产业关联作用下的经济波及效应,依赖度反映互联网产业对最终需求的依赖度,并据此划分产业类型。实证研究显示:互联网制造业(除了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对其后向关联的经济部门的经济波及效应大,对其前向关联的经济部门的经济波及效应小。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对其前后向关联的经济部门的经济波及效应均大。互联网服务业对其前后向关联的经济部门的经济波及效应均小;出口对互联网制造业的生产波及效应最大,消费对互联网的服务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的生产波及效应最大,投资对互联网的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生产波及效应最大;互联网制造业(除了其他电子设备)均为“出口依赖型”产业,服务业的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部门是“依赖消费型”部门,其他电子设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部门是“依赖投资型”部门。并针对研究结果,提出政策建议:主动发展互联网制造业,出台有利的出口政策以及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促进互联网服务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