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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源远流长,但现代意义上的房产税法律制度起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暂行条例》颁布的近三十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三十年,我国经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迅速发展和深刻变革,房地产业也一同迅猛发展,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型产业。房产税是我国房地产业相关税收中的一种,不但是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我国地方税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更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采取宏观调控,维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手段。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房地产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房价过高,房价增长速度过快,市场供需结构失衡的不良现象。一部分居民因为房价过高而不能有效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还有一部分个人大肆囤积商品住房,倒买倒卖攫取了高额利润,大大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在国家着力解决房地产市场相关问题的过程中,房产税法律制度充分暴露出自身的缺陷。一方面,我国的房产税法律制度从诞生直至今日已历经近三十年,法律制度严重滞后,不能适应当代的经济形势;另一方面,我国的房产税法律制度不够健全,不但税费混杂,覆盖范围不广,而且不能够承担起为地方政府筹措稳定财政收入的职能,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等方面也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果断开启了房产税改革之路,首批于2011年设立了重庆、上海两个房产税改革试点地区。那么,面对复杂多变的房地产市场,日益落后的房产税法律制度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应当怎样对房产税法律制度进行改革?重庆、上海两地试点工作已经进行了两年,试点效果如何?两地的房产税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又暴露出哪些问题?两地的试点工作为我们下一步的房产税法律制度改革积累了哪些经验和教训?对于房产税法律制度,国际上的其他国家是怎样制定和施行的?本着这些疑问,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对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进行进行简单介绍,理清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阐述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的特点和功能。第二部分,描述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列举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陷,并对造成这些缺陷的原因进行分析第三部分,对西方发达国家的房产税法律制度进行考察,借鉴其立法的先进经验,取精去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提供有力支持第四部分,在分析和借鉴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完善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可行的具体内容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