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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精英的统治还是人民的统治是民主理论的核心争论之一,引发该争论的正是精英民主理论。在精英民主理论诞生之前,不论人们对民主是否抱有成见,民主都意味着人民的统治,即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力被授予全体选民,选民选举代表仅被视为解决民主规模问题的技术处理。换言之,代表的存在并不改变民主是人民统治的本质。但精英民主指出,除非实行直接民主,人民的统治是不可能的,代表的出现即意味着民主终将演变为精英的统治。本文通过分析精英统治的表现、必然性与民主性,以期揭示精英民主理论的内在逻辑。首先,精英的统治表现为精英是政治决策的主体,精英决策具有独立性以及精英先于民主而存在。第一,不存在全体人民能够同意或者用合理的力量可使其同意的共同福利,从而也就不存在人民的意志,政治决策并不体现人民的意志。民主是精英的统治,精英与大众之间存在着分工,大众的任务是选择精英,精英的任务是做出决策。第二,大众无法左右精英的决策。精英决策的出发点是自身的效益,是选票最大化,为了追求选票甚至明显违背大众的意志。精英之间形成了一种联盟,使得精英可以支配社会。第三,大众只能在精英中选择精英。社会历来分为精英与大众,少数人统治的事实无法改变。竞争性的民主程序使得非精英很难进入选举程序,民主只是在精英中选择精英。其次,精英统治的必然性,即为什么代议制民主必然会蜕变为精英的统治。第一,是由于大众理性的有限性。一方面,人在群集影响下会表现出无理性;另一方面,大众的意志常常被精英塑造。第二,组织的存在产生了精英的统治。为了促进集体行动大众选出代表即精英,以大众的名义行事。随着组织的扩大,精英的权限日益加强,形成组织的寡头倾向。另外,在发展中组织发生异化,由原来实现大众目标的手段变成目的,组织的主体也由大众变为精英。第三,是由于现代政治已经成为一项专门的职业,作为一项专业的政治有着特殊的要求,大众对政治知识和责任的缺乏,使得政治只能是精英的统治。第三,精英统治的民主性,虽然精英的统治不可避免,但精英的统治与民主可协调。第一,精英的资格具有开放性,虽然人们是在精英中选择精英,但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成为精英,精英的选拔建立在对所有人而言拥有平等机会的价值基础之上。第二,精英间的制约与竞争,一方面竞争性选举制度使得议会和议会培养出的政治家与官僚体制和官僚精英间形成制约,政治家可以在官僚体制之外制约处于权力顶端的官僚精英,使庞大的官僚机构不僭越其行政职能;另一方面,在个体公民与政治精英之间存在着大量的中介性的社会团体,形成了竞争性均衡的趋势。第三,精英的负责机制,在政治的输入一端通过开放和竞争实现大众对精英的控制,在政治输出一端,当选的精英在制定政策时受到选民对决策反应的制约,选民的选举权通过反馈的方式制约着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