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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运动具有健身、教育、竞技的功能。经常、系统地参加田径运动锻炼,能提高青少年走、跑、跳、投等基本活动技能的水平;能促进青少年正常发育和各器官、系统技能的发展;能全面的发展速度、力量、耐力、柔韧等素质。由于田径运动多在户外进行,使青少年更多地受到阳光、空气等自然条件的锻炼,能提高人体对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2001年6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任务,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世纪之交启动。新课程标准已经于2001年9月在全国38个国家级试验区进行了实验。到2004年9月,经过三年的努力,小学、初中阶段的体育课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在借鉴小学、初中体育课改革成果的基础上,2004年9月启动的高中体育课程改革首先在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四省区试点。《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依据国家社会发展需要,学生自身的发展和学科本身的体系而构建。其规定,在运动技能的选项学习中,要求学生在田径类项目中至少必修1学分。山东省是我国田径运动强省,田径运动开展的比较普遍,田径专业毕业的教师较多,具有较强的田径教学能力,并对新课程标准认识到位,这是我省高级中学田径教学的优势。但是由于部分学校领导和体育教师对于新课程标准的认识与行动的不一致、少数教师自身能力的缺陷、学生自控能力较差等因素,已经影响和制约了山东省高级中学田径教学改革的进程。本文在借鉴现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之上,以山东省17城市从事田径教学的高级中学教师和学生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就山东省中学高级中学田径教学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得出的结论和建议是:1.新课程标准给予高级中学体育课田径教学更大的空间;部分重点高中田径教学表现出全新的面貌;山东省高级中学体育教师对新课程标准认识到位;体育教师认同田径教材;田径教学时数得到了保证;田径理论课受到了重视。2.山东省部分高级中学体育课改存在着形式主义;高中繁重的教学任务限制了教师对课改的参与;我省高级中学部分田径教师的技术传授效果不理想;女性教师所占比例较小;教师教学创新能力较差;教师科研能力情况一般;学生课堂纪律有所松弛;学生的身体素质状况令人担忧;田径课的选修情况不理想;学生运动水平的达标情况不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