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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由于受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与其它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又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缩小民族之间差距的基础和保障。所以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点和难点。伴随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决定,到2007年底,我国农村实现全面免费义务教育。在这一改革和发展浪潮中,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发展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中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有哪些作为,实现哪些责任,是关系到我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目标能否实现的重大问题。本文以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为个案,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以云南省为代表的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索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中的政府责任实现途径。本文认为,政府责任的缺失在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领域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基础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第二,缺乏创新性和服务精神;第三,对基础教育发生的客观变化缺乏敏感性和应对措施;第四,制定公共政策缺乏系统性和长远性。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发展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责任需要从责任意识和具体公共政策两方面来实现。具体说来就是要:第一,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基础教育的重视程度,各级政府都必须充分认识到政府的权力来自于政治授权,政府是有责任的;第二,强化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基础教育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是政府需要的服务。政府不仅要服务于学生,更要服务于家长,共同推动基础教育发展。同时,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和响应机制,使政府的服务更及时、准确;第三,教育创新,发展“特色基础教育”。地方政府必须创新教育模式,降低上学成本,并且发展“职业基础教育”,使民族地区学生们“学有所长,学以致用”;第四,制定公平有效的公共政策。要建立教师的合理流动平台,强化教师的素质,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