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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农村人口提供金融服务,是农村经济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一直是各国政府面临的挑战。小额信贷的实践和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特别是伴随着小额信贷公司的试点,农村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必将在农村金融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本研究从中国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出发,结合国外小额信贷的实践与经验,详细的分析了创建农村小型金融信贷公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通过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正规合作金融组织缺位、民间信贷行为需要规范等方面来分析创建农村小型金融信贷公司的必要性,通过对国内外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农村的具体状况来分析创建农村小型金融信贷公司的可行性;同时,分析了创建我国农村小型金融信贷公司存在的障碍及原因;最后详细的对我国农村小型金融信贷公司进行了构想,包括构成要素,坚持的原则及外部运营的环境。本研究主要结论有:(1)农村小额信贷不再象以前所定位的一样,重点是扶贫的手段,本文将它定位于服务于广大农村的金融公司,所以坚持的原则首先是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才是兼顾农户的利益。(2)关于农村小额信贷公司的构成要素,例如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制度等不再是固定的,而应是根据当地的环境,信贷机构的状况来确定,比较灵活。(3)在中国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公司的运行中,政府、金融机构、农户之间利益互动机制的协调与完善,将最终推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不断发展。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1)选题的创新:从新的视角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既:通过创建农村小型金融公司,充分合理利用好各方资金,为急需资金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及经营的农户提供必要的贷款,以更快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掌握的研究资料,打破现有的不合理的金融制度,使民间资本得以更充分的利用,现在进行的建立信贷公司试点表明建立小型信贷公司的必要性,但是农村小型金融公司经营的各项指标评价体系等尚须进一步研究完善。这项研究对于我国即将起步的创建新型农村金融制度的探索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2)研究内容的创新: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资金需求主体和需求层次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本文立足农民这一主要需求群体的融资需求,为其设计相应的合作金融组织,这项研究尚属少见。(3)将中国小额信贷的研究视角从扶贫领域转入农村金融领域,在农村金融发展的整体框架内对小额信贷的研究将具有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