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水资源是自然生态和环境的最基本要素,也是维系人类生存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目前,人类正面临着水资源危机,这极大地制约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是世界上江河众多的国家之一,水资源总量在全球排名第6位,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缺水国家。不仅如此,我国水污染事故层出不穷,水资源质量也在不断下降,给国家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探索新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朝着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一目标努力奋斗。许多国家结合流域生态、社会和经济复合系统的特征及其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各种手段,对流域内的水资源进行综合管理,以使流域的环境资源达到最合理的利用状态,从而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种新型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就是流域管理模式。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流域管理机构和水行政管理部门相结合的双重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显然不利于解决水资源问题,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了一大障碍。尽管我国也在流域管理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现行有关流域管理的法律制度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远远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本文以我国水资源流域管理制度中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对水资源流域管理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主体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阐述了本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流域、流域管理概念、流域管理法的含义、主要内容及其基本原则,为文章的进一步展开打下基础;第三部分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流域管理的内容进行介绍,并加以分析,进而揭示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包括流域管理法缺乏体系性、内容不全面、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性、流域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明、水资源开发缺乏生态补偿规则、公众广泛参与流域管理没有法律支持等方面;第四部分介绍了美国流域管理法的概况,分析其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五部分结合我国国情水情,就构建我国新的水资源流域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