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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清史稿·樂志》為研究對象,並以其為切入點,著重探討清代宮廷音樂的内容及其建設過程。研究的基本思路是:結合明清易代特殊時期的社會背景及滿民族入關定鼎中原特殊的歷史文化背景,對有清一代宫廷音樂的内涵及其特征作出符合歷史面貌地探究與描述,涉及宮廷音樂的種類、禮樂機構的設置、樂器、樂舞以及時代變遷對禮樂的影響等等,從而揭示出清代禮樂制度的特質。 關於《樂志》的研究,主要探討三方面的問題:其一,《清史稿》及其相關諸問题,如修史機構、清國史的修纂、清史稿的纂修與史料來源及版本等;其二,《清史稿·樂志》及其相關諸問題,如《樂志》的纂修及史料來源、《清史稿·樂志》與《清國史·樂志》比較研究;其三,《清史稿·樂志》描述對象的狀況分析,包括樂制、樂章、樂器、樂舞等内容。最後得出對《清史稿·樂志》的總體評價,認為:當如《宋史·樂志》,應以反映樂議等與制樂活動有關的問題為主線進行編纂;對清代雅樂樂律的得與失應有客觀反映並應給出正確評價;不應輕視俗樂。 關於清代禮樂制度建設背景的研究,主要抓住兩個方面:其一,社會歷史背景。基本結論是:一方面統治者要維護封建綱常倫理就必須進行禮樂制度建設,發揮禮樂本身所具有的約束機制;而同時,隨著封建體制的漸趨衰朽,社會風氣的發展和演變也愈來愈多地出現了一些悖禮僭越之事,要想加以控制和引導,國家必須有相關的制度加以維繫。所以,清代的禮樂建設在整個制度建設中始終處於重要地位。清代的禮樂建設呈現出虎頭蛇尾之勢,大體上是清前期措施得力,成效顯著,後期則乏善可陳,這同樣和社會歷史背景有關。其二,音樂文化背景。基本結論是:清代的禮樂建設是在入關前滿族統治者自身的音樂積累和入關後直接承襲故明的音樂遺存。前者主要指太祖太宗時期的宮廷音樂。盡管這一時期的宮廷音樂在總體上還比較粗糙,但它是以滿族人自身的智慧和眼光隨著民族發展而逐步建立起來的,對於後來形成清代禮樂文化的民族特色有著不可低估的價值。而剛剛滅亡的明代舊有的禮樂體制及其音樂遺存則又給清代的禮樂制度建設提供了又一個更為闊大但又不太景氣的現實背景,因為明代的宮廷禮樂已經從中後期開始便出現衰微跡象,延及明末,舊有之音樂遣存也自然難稱完備。這就使得清代伴隨著國家建設的展開,禮樂建設的任務也十分艱巨。 關於清代禮樂建設過程的研究,本文的結論是清代禮樂建設的重點是在清代前期。因此在研究上主要從入關前的禮樂建設著手,進而抓住順、康、雍、乾四朝。這其中就有對明代禮樂制度的繼承與吸收,又有自身的禮樂重建。在具體措施上主要有:纂輯禮樂專書;創設禮樂機構;旌表節烈,提倡忠孝;吸收四裔音樂等。 關於清代宮廷音樂的種類,本文主要將其分作典禮音樂和娛樂音樂以及具有特殊屬性的西洋音樂三大類。其中典禮音樂有祭祀樂、朝會樂、燕饗樂、鹵簿樂四種;娛樂音樂種類多樣而複雜,歸納後分成雜樂和戲曲兩種,雜樂有散樂百戲、十番樂等,而戲曲是清代宮廷的娛樂樂的主體,因而本文對此用力較多。 關於清代禮樂文化的特質,本文從清人的禮樂觀入手,進而得出結論:禮的主導地位得到強化;樂的功能相對淡化;禮樂制度為等級制度張目;封建強權維護禮樂體制。盡管這些特質在此前朝代中也有所顯現,但在清代卻顯得尤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