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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达国家在重化工业时代都是以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为特征的。然而,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已经丧失了用这种模式发展的条件:钢铁、铝、铜、石油等主要生产资料已经不能自给,又遭遇能源瓶颈制约,环境也呈现“局部好转、整体恶化”态势。要在资源、环境约束下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循环经济因而成为必然选择。正是基于对循环经济与科学发展观间内在联系的正确把握,党中央对发展循环经济给予了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强调了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因此,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不只是某个行业和领域提高资源效率,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局部性举措,而是改变我国整个经济增长方式,改善发展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缓解人与自然矛盾,调整人与人关系的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有效载体。目前,我国许多省市在循环经济方面展开了系统的实践,取得了实质性的工作进展。但是如何评价循环经济发展的状况和程度,也就是说循环经济发展应由哪些指标来表征,以及如何通过这些指标来评估目前的循环经济发展程度,是目前循环经济发展的一个盲区。循环经济评价体系的制定不仅是量化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循环经济发展理论研究的基本内容,是评判循环经济发展质量的主要依据。它可以使政府明确循环经济发展进程中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也给决策者和公众一个了解和认识循环经济发展进程的有效信息。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