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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是反映国家生活水平以及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残疾人人口数量多、服务需求大,社会福利和服务的供给尤其值得特别关注。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作为向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托养、照料等相关服务的机构,是面向残疾人落实福利政策、改善福利水平、提供福利服务的基本单位。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运营,影响着广大残疾人能否在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的基础上共享发展福利、共度幸福美好生活。鉴于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重要性以及优化福利服务的紧迫性,本研究以山东省临沂市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为切入点,分析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总体状况。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研究视角,分析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本研究采用长度访谈法收集资料,以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工作者为访谈对象。研究发现,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总体上发展不足、运营不佳,存在以下问题亟待改革和修正。一是院舍化问题:鉴于机构多是封闭管理的场所,因缺乏沟通导致残疾人权利被部分剥夺,残疾人权益难保障。二是行政化问题:机构的职责更偏向管理而非服务,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忽视了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零散滞后的政策体系和运动式管理规则,导致行政化特征明显,注重办事效率而非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商业化问题:基于利润最大化考量,机构定位偏向商业经营服务而非福利性质的服务,因而雇佣成本低、专业性差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过分看重商业利益而非残疾人需求。在以公民为核心的治理系统中,新公共服务理论主要关注公共行政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的问题。基于此,本研究认为导致机构陷入院舍化、行政化、商业化困境的原因,是对以公民为本、以公民权利为本、以公平正义为本这三个核心原则的背弃。机构在面向残疾人群体提供福利服务时,不再以公民权利为本,为残疾人提供基于尊严和需求的发展性、多层次服务;而是转向以管理为本,采用院舍化封闭管理模式,侵害残疾人的公民权利。不再以公民为本,通过公民参与和多方协商共同确定公共利益和服务项目;而是转向以机构为本,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和政策制定,忽视残疾人自身的利益诉求。不再以公平正义为本,为所有残疾人提供具有公益属性的福利服务;而是转向以利润为本,将公民视为顾客,把福利视作商业。以上,最终导致机构遭遇问题,难以实现对公共利益的追求。从新公共服务理论出发,转变福利服务目标、着眼长期战略规划、共担福利服务责任,来实现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可持续运营,达成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高质量供给。首先,要转变服务目标,应当倡导公共利益至上的观念,宣传新残疾观和积极福利,深化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其次,应当通过打通公民参与渠道、搭建社会交流平台,为机构创新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强机构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谋求有利于机构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此外,还应当通过政府明确责任、制定规章、均衡分配,推广社会参与、完善社会监督,来使机构充分保障残疾人权利,立足残疾人需求实现机构服务的创新和残疾人福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