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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犯罪是我国当前的高发犯罪。现行法律法规对非法集资犯罪的规定存在空白与模糊,学理和实务上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性质认识不清,给司法实践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有特色的应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主体模式,但仍然有待完善。从刑事政策的角度观察非法集资犯罪及其规制现状,可以为合理有效运用刑法应对非法集资犯罪提供思路和方案。非法集资犯罪的刑事政策必须是兼顾为民间金融规制法律化保留必要空间和有效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刑事政策,同时必须符合当前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和趋势。立法方面须设立“非法集资罪”以构建完善的罪名体系;司法策略上可以合理扩张非法经营罪,以满足当前惩治犯罪的需要。法律对于非法集资犯罪予以清晰定性后,才能够确定专门化的规制主体。此外,在刑事程序法方面,合理设置各阶段“犹豫”制度并发挥其作用,对于保护集资犯罪被害人利益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