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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权信托是信托制度和金融业结合发展到现阶段的创新产物,近几年来发展迅速。一直以来,司法实践的创新都是法制改革的动力,如何让司法实践中这一新生事物得到法律有效的监管和规制,是当前我国资产收益权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本文将针对我国资产收益权信托的法律规制进行系统化探讨,旨在促进资产收益权信托在我国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分为5个部分,全文约2.5万字:绪论:简要说明我国资产收益权信托的发展现状、论文研究的意义、阐述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以及本文所采的研究方法。第一部分:资产收益权信托的基础理论。首先对信托的概念予以明确,举例介绍了各种法系之下国家对于信托的不同定位,给出笔者对于资产收益权信托的理解;归纳了当前资产收益权信托实务中常见的操作模式;总结资产收益权信托这一信托业新生力量的社会功能。第二部分:解析安信信托与昆山纯高案件。介绍了该项目的背景、信托方案、诉讼焦点,法院判决。结合当前立法和监管实际情况,并以具有代表性及创新性的资产收益权信托案例“安信信托诉昆山纯高案”为切入点,分析法院裁判要点。第三部分:介绍学界对资产收益权法律性质的三种学说,对资产收益权的法律性质在理论界的几种学说进行评析,针对我国《信托法》对信托财产所要求的合法性、确定性、可转让性等条件进行讨论,并得出笔者自己对资产收益权性质的理解。第四部分:结合案例和司法现状,剖析该信托产品在实践操作中面临的本质异化问题、受托人不当履行信义义务的问题、信托信息披露不当产生的风险、法律缺位引发的监管风险、司法风险等困境。针对这些法律问题和风险,提出了立法构想,即完善信托立法中的信托配套制度,如:强化信托公司的信义义务,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信托登记制度;监管部门发布有关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的详细规范指引,转变监管方针等等。针对司法裁判的普遍存在的焦点问题,借鉴“昆山纯高案件”法院裁判。第五部分:结语,主要是对文章的研究内容进行了概括性总结,即:资产收益权信托的含义、资产收益权典型案件分析、资产收益权的法律性质、我国资产收益权目前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