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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 但是,目前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时期,尚没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新模式的合同文本相配套,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也没有相应合同管理的措施。因此,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际出发,都迫切的需要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本文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内外施工合同条件、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依据,主要针对在新的计价模式下我国合同文本、合同管理的和索赔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一方面,试图构建新的计价模式下的合同文本,使之能反映清单计价的特点,更好的服务于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在研究清单计价的特点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合同管理模式,已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当然,工程索赔也是不容忽视的环节。 首先,本文在分析我国建筑市场以及合同管理现状基础上,提出建立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合同管理体系。在研究合同及合同管理的知识体系的基础上,对比FIDIC合同条款,从合同的订立、履行、索赔等角度阐述建立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的问题,研究构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新模式。对当前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给出对策和建议。分析FIDIC合同条款、NEC合同条款计价支付条款的,研究建立我国的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条件。研究论述了国外建设工程索赔管理的方法、程序、原则,分析了FIDIC索赔条款,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建立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索赔管理和费用索赔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