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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研究为题,选取大同市医药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这一实例为研究对象,采用规划分析、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生态影响识别与评价目标确定、生态影响预测评价、规划环境合理性分析、提出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得出评价结论的技术路线,利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方法,从对大同市医药工业园区开发后可能引起的生态影响预测评价,结果为:(1)大同市医药工业园区规划面积20km2,规划范围北起大同县落阵营村南、东至同浑公路,南至桑干河北岸lkm、西至御河东岸lkm,位于大同市桑干河与御河的交汇区域,园区规划范围与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留有300m的防护距离,下游有年蓄水能力8600万立方米的册田水库,从生态保护角度选址较敏感。(2)本研究在对大同市医药工业园区规划与国家、山西省及大同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上层规划的一致性、以及与同层次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的基础上,从大同市和大同县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现状评价、林地现状和野生动物保护现状以及生态系统功能六个方面,进行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并依据非带状防护林生态功能评价因子,得出了大同市医药工业园区区域内人工林综合生态功能的得分为64分,按照生态功能等级划分标准确定生态功能等级为二级。(3)利用图形叠置法、生态机理分析法和列表清单法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方法,从对当地土地利用、景观、农业生产、人工林、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生态系统等6个方面进行了园区开发后可能引起的生态影响预测评价。经预测,大同市医药园区建设后,人工林综合生态功能区域综合生态功能得分为61分,与建设前相比下降了3分,生态功能等级依旧为二级。(4)有针对性地为大同市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和建设后进行生态保护与补偿提出了6条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即将大同市医药工业园区距离桑干河lkm的湿地设置为候鸟等动物的生物通道,加强保护野生动物;重建杨树等人工林,移植油松等针叶林;抚育利用现有林地,最大化利用资源;布局设置不小于l00m的防护林带,加强区域的生态功能;对园区提出主要道路沿线要划出约10~15m绿化带的要求;确保林地和耕地补偿政策的落实。(5)大同市医药工业园区选址符合大同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园区选址规划具有环境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