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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江西省建立首个保护区,经过近40年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保护区数量和面积迅速增长,但在有效保护和管理方面相对比较落后。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和江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提出,江西保护区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全面了解江西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现状。本文分析了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对保护区数量面积、类型、空间地域分布、发展过程及保护现状进行了分析;运用有效保护区、状态指数、胁迫指数、需求指数等定量指标,对江西11个地区的保护区进行了区域评价;选取了影响保护区有效管理的指标,根据保护区管理有效性评价国家技术规范,从规划设计、管理体系、管理队伍、管理制度、管理设施、资源保护工作、生态旅游管理、科研监测、社区协调、土地权属、经费管理、宣传教育、监督评估方面对11个国家级和29个省级保护区进行了有效管理定量评价,总结了有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保护区建设强度高但是建设质量相对较差,单个保护区的面积较小,呈岛屿状。保护区主要由林业部门管理,保护区类型主要为森林生态系统类。不同地区、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保护区建设不平衡。保护区建设已由数量型转向质量效益型。(2)物种集中区域基本得到保护,一些小范围分布的区域有待进一步发掘。在物种保护方面,存在中华水韭、长喙毛莨泽泻两种物种的生境保护空缺。在类型方面,湿地类保护区偏少,缺少水源地重点区域水涵养林及自然遗迹类保护区。在区域空缺方面,瑞金市、于都县、兴国县、赣县、会昌县、新干县、万年县、上饶县、横峰县、信州区、上栗县、萍乡市还没建立自然保护区。(3)根据各地区区域评价,2012年有效保护区数量94.60个,有效保护面积933936.29hm2。保护区胁迫指数从大到小依次为:南昌、新余、萍乡、鹰潭、景德镇、宜春、上饶、九江、抚州、赣州、吉安地区;状态指数从大到小依次为:南昌、鹰潭、抚州、景德镇、萍乡、九江、上饶、赣州、吉安、宜春、新余地区;保护区需求指数从大到小依次为新余、萍乡、宜春、南昌、景德镇、上饶、吉安、九江、赣州、鹰潭、抚州地区。(4)根据有效管理评价,国家级保护区36.4%达到优秀,27.3%达到良好,36.3%达到合格;省级保护区13.8%达到良好,65.5%达到合格,20.7%为差。影响有效管理的主要原因是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建设不完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经费投入与管理所需投入差距较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矛盾尖锐、土地权属问题突出、宣教工作和社区共管效果差。(5)江西省保护区以后建设中要协调不同地区、不同级别保护区建设,控制规模、确保质量,合并、晋升、新建一批保护区;在管理方面要完善管理体制,理清土地权属,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法律体系,拓宽经费来源,提高科研监测水平,规范生态旅游管理和加强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