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现代证券市场证券结算系统的核心制度,中央对手方通过介入市场已成交合约的交易双方之间,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并据此确保合约的正常履行。中央对手方的安全与效率对于整个证券市场运行带来重要影响,如果缺乏适当管理,其可能成为金融系统潜在的风险源头。2008年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始于美国次级贷款人对于房屋抵押贷款的大面积违约,危机在金融体系内的蔓延则主要是由于信用违约互换(CDS)等场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信息不透明,致使次贷违约风波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迅速传染,进而导致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枯竭。与场外衍生品市场的混乱状况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得益于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场内衍生品市场在危机发生期间一直保持安全平稳运行。危机过后,监管机构与学界迅速研究与总结结算系统在应对此次危机过程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G20集团在2009年美国匹兹堡峰会共同提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计划,明确要求“所有标准化场外衍生品纳入中央对手方清算”。虽然此次危机对于我国证券市场影响有限,但是内在的经验教训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探讨。基于上述考虑,论文试图从中央对手方的视角,对我国证券市场结算风险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具体而言,论文主要探讨以下三方面问题:第一,在我国证券市场结算风险管理实践中,中央对手方的作用发挥存在哪些问题,对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产生哪些影响?第二,中央对手方在管理结算风险中发挥哪些作用,通过何种途径施加管理,作用机理如何?第三,为更好促进我国证券市场中央对手方在结算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发挥,应作哪些改革与优化?其中,第一个问题是全文研究的原因与目的,第二个问题是第一个问题在实践中的延续,第三个问题则是全文研究的落脚点。针对第一个问题,论文对我国证券市场中央对手方的发展模式展开梳理,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演进,重点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探讨形成现有结算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的历史原因。针对第二个问题,论文运用金融风险管理理论、金融稳定理论、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于中央对手方结算风险管理的作用机理进行分析,梳理总结出中央对手方基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条直接管理结算风险的作用路径,以及通过提升市场流动性、缩小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间接降低结算风险的两条间接影响渠道。并基于直接作用路径分析结论,分别从结算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测度以及事后处置等环节入手,分析我国中央对手方管理结算风险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其中,在风险的事前预防环节,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结算风险预防机制的实践情况进行概述,对通过交易制度预防结算风险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展开分析,通过开展中央对手方预防结算风险的国际比较研究,提出关于我国证券市场结算风险事前预防机制的改进方向;在风险的事中测度环节,从现有证券市场静态结算保证金制度弊端着手,梳理关于结算保证金制度有效性的评判标准,探索动态结算保证金制度的设计思路,并运用GARCH族模型以及历史模拟法对我国证券市场结算风险测度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在风险的事后处置环节,总结中央对手方处置结算风险应当遵循的三条原则,并对我国证券市场引入具有风险共担性质的结算违约基金问题进行实证探讨。对境外主要国家(地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进行梳理,并对其中涉及强化证券市场结算风险管理改革措施的共性特征进行提炼。试图通过多维度分析,寻求有关第一个问题的解题答案。针对第三个问题,论文基于前两个问题的研究结论,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提出强化结算风险管理的建议。所提出的具体建议包括:在金融制度改革层面,建议强化行为监管在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发挥,加强对于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明确中央银行对于中央对手方的“最后贷款人”角色,加强对于中央对手方基础性制度安排的法律支持;在证券行业层面,建议全面推进货银对付制度改革,推动交易机制优化以回归交易属性,推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改革以及建立证券市场合格中央对手方(QCCP)认证制度;在证券结算机构层面,建议构建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建立动态结算保证金制度以及建立以风险共担为核心的结算违约处置机制。但是,论文在理论与实证研究上均有不足。而随着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行业不断产生变革性影响,还需进一步考虑金融科技对于证券结算风险的作用与影响,这也将是未来研究的重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