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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指挥的工作过程,是对合唱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的过程,二次创作的性质决定了指挥在对作品进行艺术处理时,必须以尊重原作为前提。
速度、力度和音色是指挥进行二次创作的三种基本要素。速度、力度和音色的不同形态会产生相应的艺术效果,指挥对以上三种要素的调控必须与音乐的主题思想相吻合。
曲式是音乐表现内容的外部形式,音乐结构内部具有非常严谨的逻辑关系,速度、力度和音色的调配与曲式的逻辑相吻合,才能充分体现曲式结构的逻辑美。
旋律线承载了音乐主题的表述,是音乐要素的重要组成成分,其不同形态分别产生不同的情感表述。力度、述度和音色的处理顺应旋律线的走向可以加强其表现力,反之则会消减旋律线的艺术感染力。
和声是合唱进行艺术形象塑造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合唱审美的重要内容,指挥在对作品进行艺术处理时,脑子里必须有和声的概念,力度、速度和音色等表现要素应该与和声的张弛与色彩变化相一致,从而进一步加强和声的艺术感染力。
节奏是音乐的骨架,是音乐性格形成的重要因素,作品布色时逻辑重音的确定必须充分考虑节拍和节奏的因素。
合唱是多声的艺术,演唱时必须根据各声部在音乐中所担当的任务给以不同的处理,以保证音乐织体的清晰。
声乐艺术中,歌词是永远不可忽视的首要因素,合唱中的所有音乐都是为歌词所陈述的主题思想服务的,语言不仅是作曲家进行音乐创作的依据,用时也是指挥作品处理的重要依据,速度、力度和音色的处理必须于词意相吻合。
综上所述,合唱作品是由旋律、和声、节奏、织体、歌词等音乐要素在曲式的逻辑框架之下有机组合而成,指挥对合唱作品的处理必须以上述音乐要素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