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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着力于探讨银行的债务融资对公司外部治理的影响。中国目前的现实对于银行作为大债权人发挥治理功效还有很多障碍,例如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商业化进程还未完成,上市公司经理股权激励机制的缺位,以及中国的法律关于企业破产程序的规定,都影响债务约束的治理功能。因此,中国的现实情况是与国外的债务融资理论和实证有一定的差异。中国上市公司的债权融资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是一种“软约束”,表现在负债比例与公司绩效指标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用经验数据证实我们的理论观点。
本文用激励理论和计量模型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指出债务融资能发挥治理功效的前提是:存在完备的市场机制和法律环境。全文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综述,重点介绍了西方公司治理中债务治理以及大债权人监督理论的有关观点。
第二部分沿袭了梯若儿(Tirol,2001)道德风险模型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债务融资及大债务控制权的融资和治理功效。
第三部分是介绍债务融资治理的两种典型模式:分别是日德国家的主银行治理模式和英美等国家的市场治理模式。
第四部分对中国的债务融资现状进行描述,然后对沪,深交易所上市的1359家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分析,结论符合本文的假设,即中国上市公司的债权融资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是一种“软约束”,表现在负债比例与公司绩效指标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最后,第五部分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结论的政策建议。指出要充分发挥大债权人的治理功效,就要尽快完成我的银行改革和相关的制度改革。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