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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结合黑龙江省田径裁判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对黑龙江省田径裁判员队伍的现状进行分析。就目前而言,对建构黑龙江省裁判员队伍的研究还比较落后,针对黑龙江省田径裁判员队伍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等方法,对黑龙江省田径裁判员队伍进行深入地分析,得出以下的结论:1.黑龙江省田径裁判员队伍中国际级、国家级与一级、二级相比数量偏少;多以青年为主,中年较少;而且田径裁判员地域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于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几座城市,不利于黑龙江省田径运动整体水平的发展。2.黑龙江省田径裁判员队伍主要由体育教师组成,从事运动经历的人较多,都具有本科学历;但英语水平较低,大部分处于四级以下;计算机水平、现代仪器的操作以及科研能力等方面都相对较薄弱,难以适应当前高水平赛事的需求。3.黑龙江省田径裁判员队伍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职业道德素。对竞赛规则的掌握都比较熟悉,能很好的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态度积极性也较高,都有意愿进修培训,执裁动机明确。但外出进修、培训的次数少,多为岗前培训,业务素质还需要加强;且执裁年限都在五年以上,主要集中在田赛和径赛,全能项目较少。4.黑龙江省田径裁判员队伍的组织管理相对比较薄弱,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在田径裁判员的注册、选拔、考核、监督、奖惩制度等方面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本研究针对黑龙江省田径裁判员队伍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1.加强田径裁判员人才梯队的发展,重视对基层裁判员的培养,重视对薄弱地区国际级与国家级裁判员的数量,将青年骨干裁判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加大媒体的关注力度。2.通过进修、学习和观摩等途径提高田径裁判员的科研水平、英语水平,以及现代化仪器、计算机的使用;对竞赛规则要熟练掌握,利用网络信息资源,相关管理部门多为裁判员营造外出进修和观摩的机会,扩大田径裁判员的视野,使田径裁判员能更好的掌握最近新动态,为将来高水平赛事的进行奠定基础。3.加强领导的重视程度,重视田径协会的职能;建立相关的网站与完整的培训计划,丰富培训的形式与方法。完善田径裁判员执裁范围,扩大全能裁判员的数量与执裁次数。建立对田径裁判员队伍管理的整体规划,使黑龙江省田径裁判员队伍迅速的发展。4.改善我省田径裁判员队伍的管理体系,加大社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田径裁判员队伍在选拔、晋升、培训、考核以及管理更加系统完善。利用数字信息化管理的新形势,健全裁判员激励、流动、保障机制,解决本职工作与兼职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