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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佛山市电网建设工程征地政策进行了研究。广东省佛山市经济发展居省内领先地位,用电需求增长旺盛,电网建设蓬勃发展,新增变电站、电力线路等用地面积有所上升。随着人们维权意识渐高,尤其在《物权法》实施后,社会各方对电网建设征地补偿问题尤为关注。佛山作为全国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完善土地征收流程、优化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并针对电网建设专门出台相关电力设施用地补偿方案,以实现“和谐征地”。但近年来,当地电网建设征地纠纷仍旧频现且种类渐多,部分项目征地时间远超预期,电网建设征地形势严峻。电网建设征地问题在于当前相关政策实施不能有效协调各相关方(即为地方政府、供电公司、基层自治组织、村民)的利益和冲突,造成各方对抗博弈。通过建立利益相关方模式及博弈论理论分析可知,目前当地政策不足之处包括:一是征地补偿方案不合理,补偿标准过低、补偿形式仅限于资金补偿并且补偿范围严重少于实际影响区域;二是“协调沟通”的征地谈判方式缺乏效率,由于征地纠纷处置方法不完善,导致被征地方对当地征地政策的实施缺乏信心,导致不信任、不服从,乃至是非法抵抗征地的行为。三是电网规划方案缺乏对被征地区域具体情况的了解,致使在实施电网建设征地时,容易陷入征地“雷区”。佛山要解决电网建设征地问题,关键在于协调各相关方利益,为此应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地方电网建设征地补偿政策:一方面不断完善征地补偿政策,从土地征收全过程管理、优化征地补偿方案探索市场化征地补偿机制、构建土地征收监督制度等方面完善,切实保障被征地方合理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提升地方政府电网建设主导性,将协调电网建设工程前期工作、深度实现电网规划纳入统一规划,创新电力走廊补偿机制、试行电网建设用地地役权并加强电网建设正面舆论宣传,营造电网建设谐环境,保障地方电网建设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