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初期,英国视觉艺术家克莱夫·贝尔提出了“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的理论,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反响。该理论反对摹写自然的绘画方式,主张打破艺术创作在题材和构图方式等方面的传统规范,提出艺术形式的独立性问题,为现代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分析“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理论产生的社会文化语境基础上,对该理论本身进行了浅析。以基督教艺术史为实例进一步探讨了艺术形式与情感意味的关系问题。笔者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描绘出贝尔形式主义思想的理论概貌,以期对当前和以后的艺术实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论文第一部分对“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理论产生的社会文化语境进行了分析。笔者讨论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艺术观念的转变、新艺术运动的兴起和原始艺术思潮三个重要影响因素。任何理论都是在具体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理论正是在上述社会文化语境中产生的。20世纪初期,新的艺术思想刚刚萌发,人们在传统与现代的观念之间尚难取舍,只有少数艺术家洞察到了现代艺术的发展态势和独特魅力,贝尔恰在这少数人之中。
论文第二部分是对“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理论本身的解读,分为“形式”、“意味”和“有意味的形式”三部分加以论述。“形式中的意味”和“有意味的形式”共同构成了贝尔形式主义艺术思想的核心内容。通过对传统形式与“有意味”的形式的比较以及审美情感与日常生活情感的区分,笔者旨在说明“有意味的形式”理论强调的是艺术形式的独立性,它的任务仅仅是表达审美情感。贝尔认为现代艺术的本质就是“有意味的形式”。
论文第三部分以贝尔对基督教艺术史的分析为基础,深入探讨了基督教艺术中具有的种种“意味”。一般而言,基督教艺术作为一种宗教艺术,宗教性主题决定了其创作形式的选择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它。从这个角度看,艺术形式的独立在基督教艺术中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那么为什么贝尔要选择基督教艺术的发展变迁史来论述艺术形式与主题的关系呢?原因也很简单:基督教力图表现的宗教神性必须通过人物形象的特殊塑造才能实现。这就必须尽量把宗教人物刻画得与世俗人物不同,才能给信徒们一种超现实感,才能达到宗教教化的目的。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特定的艺术形式才能使宗教形象表现出神圣性,才能实现借助宗教作品进行教义传播和宗教教化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基督教绘画又是一种十分注重形式的艺术。贝尔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对基督教艺术史进行了梳理,向我们全面展示了基督教艺术作品中主题与形式之间的斗争和妥协,基督教艺术三种主要形式中的“意味”也一一呈现在我们面前。
时至今日,贝尔艺术理论提出已有一个世纪之久,现代艺术运动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其理论的新颖性和针对性也许不再十分突出。但是笔者认为,只有对理论发展的历史脉络进行认真的梳理并保持清醒的认识,才能形成系统、全面和深刻的理论结构,才有利于开展进一步的艺术创作活动。所以认真学习和研究前人的艺术理论,对我们当前和以后的艺术实践与理论总结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