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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组织公民行为是指教师自动自发表现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行为,它不求学校给予奖赏,但仍能自我提高、帮助同事、关心学生、保护学校资源、维护学校人际和谐发展。这些行为不被学校正式奖励系统直接或明确识别,但在总体上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绩效,更快更好地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文章采用文献法、问卷调查法以及描述性分析、T检验、方差分析、因子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等统计方法对中学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和探讨。 首先,依据国内外有关文献,对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涵义进行了界定并确定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因素可能为工作情感支持、制度公平性、价值观一致性。其次,在广东省不同地区的公立中学进行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和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影响因素问卷调查,通过对153份有效初试问卷的因子分析和信效度检验后,得出由保护资源、学校和谐、利他主义、积极主动4个因子组成的教师组织公民行为量表和由工作情感支持、制度公平性、价值观一致性3因子组成的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因素量表,并通过对255份有效正式问卷进行研究工具信度和效度的再验证。再次,文章通过方差分析说明了由于教师性别、年龄、婚姻、学历、教龄、职称和学校等级的不同而可能使教师的组织公民行为展现有所不同。同时,文章对中学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其结果显示,工作情感支持、制度公平性、价值观一致性与保护资源、学校和谐、利他主义、积极主动和整体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呈显著正相关,即教师得到学校的工作情感支持越多,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展现就越多;学校的制度公平性程度越高,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展现就越多;教师与学校的价值观一致性越高,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展现就越多。 最后,文章提出了以下三个对策来提高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展现,创造一个民主的支持性的环境、实行公平公开的制度和加强学校价值观的宣传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