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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风险是每个政府都必须要面对的一种风险。政府债务,尤其是政府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是财政风险的主要导火线。政府掌握可靠的债务信息是风险控制的关键。政府债务会计提供的信息恰好能满足这个需求。然而现行的总预算会计仍采用收付实现制,对政府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核算不全面,所提供的债务信息不能满足使用者的需要。本文基于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视角,从会计学的角度探讨如何科学地确认、计量和报告政府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通过借鉴相关的计量技术,建立模型测算出政府债务的规模,从而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本文分为七个部分,首先是介绍了政府债务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框架以及主要的创新之处;其次分析了政府债务的特点和分类以及我国政府债务在核算与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原因分析;第三部分比较了国外政府债务会计改革的成功案例,从中找出对我国政府债务会计改革的启示;第四、五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分别分析了政府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的涵义、内容及形成机制,论证了使用权责发生制账务处理的必要性。然后借鉴了VaR模型和保险收支平衡模型分别计量政府担保或有债务和养老金隐性债务的规模,并提出应增加相应的会计科目予以确认核算;第六部分提出了对政府债务核算以及信息披露的改革建议,在解决了债务的计量问题后应扩大对或有债务及隐性债务的确认范围,并在报表中增加其列报。另外还应编制或有债务及隐性债务明细表,完善政府报表附注以期提供更加完整的债务信息,满足报表使用者的要求,使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化;第七部分是本文的结论,并指出本文的研究不足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