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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众对电信行业放松规制、开展竞争的关注与日俱增。电信业的垄断力量导致了高价格和社会净福利的损失,同时造成了管理上效率低下和寻租行为。正是这种对在位垄断厂商效率低下的不满推动了美国九十年代以来的电信业改革。电信业具有自然垄断行业的典型属性,政府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治理手段一般有两种选择:国有化或规制,在美国,规制在自然垄断行业治理方式中占支配地位。电信行业不仅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同时其作为ICT产业的一种,具有网络产业所具有的一般特性——网络外部性。而网络外部性对电信行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表现在需求、供给和厂商之间竞争策略上的选择等诸多方面,特别是对电信行业中的核心问题——互联互通双向接入资费定价的影响。
本文在引言中简单介绍了文章的选题意义和背景,同时从现有的经典文献出发,给出了目前学术界对美国电信行业互联互通与政府规制的逻辑主线。为了进一步分析的需要,本文第一章介绍了美国电信行业的规制改革思路以及目前美国电信行业的发展与竞争状况。第二章从电信行业所表现出来的网络外部性特征入手,对网络效应一般理论以及网络外部性对电信行业需求影响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并根据Rohlfs(1974)对电信行业需求曲线的推导,再现了电信产品的倒“U”型产品需求曲线。
在本文的第三章中,通过构建一双向接入资费定价模型分别对两厂商具有对称的成本和需求结构、相同的需求结构不同的成本结构、需求结构和成本结构均不同三种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我们的分析结果表明:互联互通并非形成有效竞争的充分条件,只要两厂商面临相同的需求结构,两厂商总可以通过接入资费定价以实现潜在的合谋,从而制定一个满足联合利润最大化的垄断价格。即便终端接入资费水平受到规制,当根据边际接入成本制定接入资费时,仍能获取最大联合垄断利润。因此即使没有强制互联互通的要求,两厂商也有互联的动机。而当相互竞争的具有不同成本结构的厂商面临差异性需求时,特别是考虑到网络外部性的影响,尽管此时厂商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勾结,但规制者可以根据边际成本来调整接入资费水平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本文在第四章给出了结论:重要的不是互联互通,而是在互联互通下如何形成有效竞争。因为在不受规制的自由市场上,厂商之间具有天然的互联互通的倾向。事实证明,美国电信规制者寄希望于分拆来实现有效竞争,在实践中已经失败。给我们的教训是:简单的分拆对美国电信行业的伤害远远超过了其正面的影响,分拆并不能彻底解决垄断问题。目前的趋势已经很明显,合并、收购、融合已成为目前美国电信行业最新格局。美国电信业将通过新一轮的整合与兼并逐渐向垄断竞争回归。可见,美国的电信业改革只是陷入了一个循环的陷阱:分拆了AT&T,又出现新的垄断公司,只是名称与原先处于垄断地位的AT&T不同而已。
本文第四章还分析了导致中国难以形成有效的互联互通的原因,并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避免对电信行业进行大的分拆“手术”,对电信行业而言,并非一拆就灵:规制最小化、规制目标的明确化、动态化。解决互联互通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定公平合理的接入资费水平,应该赋予厂商互联互通接入资费更大的谈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