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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7月,巴塞尔监督委员会在总结了几方面的意见之后,公布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建议》(简称《巴塞尔协议Ⅰ》),在其实施过程中,逐渐得到了各国银行的认同和接受,成为国际银行业的监管标准。随着金融领域的竞争尤其是跨国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创新日新月异,银行的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银行规避监管的水平和能力也大大提高。这使得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的局限性,银行以及监管当局都认识到88版资本协议已经不能准确、真实、敏感的反映风险水平。
为了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巴塞尔委员会于1999年6月发出第一个征求意见稿。2001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协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意见稿》)。新意见稿对银行信用风险的衡量及风险资产的计算进行了重大修改,提出了计算风险资产的方法,一是计算风险资产的“新的标准方法”;二是提出了其他替代方法,即基于内部评级的方法。新意见稿考虑了内部评级在银行经营和风险管理中的广泛运用以及它所具有的诸多优点。这表明,巴塞尔委员会对于内部评级在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和银行监管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2004年6月26日,10国集团的央行行长一致通过《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巴塞尔协议Ⅱ》,并决定于2006年底在10国集团开始实施。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颁布在国际银行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新资本协议中的内部评级法对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引起了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研究内部评级法的兴趣,我国银监会对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也持积极态度,但我国学者却没有对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的可行性方面做出深入研究。本文以此为研究背景对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内部评级法是新资本协议的核心,也是新资本协议的主要创新,其通过风险指标量化提高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而且内部评级法的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的规定在实质上降低了信用风险管理水平高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提高了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低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使银行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性。国际先进银行鉴于此,纷纷表示将实施新协议内部评级法。而一些大型的国际银行已经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指导下的内部评级初级法。
内部信用评级是由银行客户部门的人员,运用规范的、统一的评级方法,对客户一定经营期限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从而对其信用等级做出综合评价,并用评级符号表示信用风险的相对大小。信用评级原本是对债券及其发行人的资信评价。随着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信用评级制度被广泛用于债券之外的其他金融商品和和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上。一些国家也将此运用于金融监管中。现阶段,随着国有银行向股份制银行的转化,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效益性的要求日益提高,资信评级对银行信贷的积极作用也将日趋明显。信用评级工作是银行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用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正确处理好客户评级与营销的关系、客户评级与信贷资产质量的关系、客户评级与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直接关系到银行信贷资金的投向和信贷资产质量的高低。
本文将以1988年旧协议存在的不足为起点,通过介绍新资本协议的形成过程、主要框架和特点,分析新协议内部评级法的理论基础、结构、基本要求、主要特点以及四个主要风险度量指标,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和内部评级法的实施情况,对内部评级法在我国商业银行适用性,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必要性,对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提出一些建议。
中国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国际性银行相比,不论是在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检验,还是在评级工作的组织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而且,外部评级所覆盖的企业范围较小,内部评级的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难以与外部评级的结果进行比较。同时,银行内部评级存在的问题包括风险意识、评级方法、评级指标设定、数据库以及人力资源等。
为了解决内部评级过程当中银行所面临的困难,可以通过配套内部信用评级体系的相关制度、细化评级指标体系设置、科学确定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行业分析工作、丰富信息库建立和加强金融信息标准化等途径,来应对上述评级体系存在的缺陷,建立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信用评级体系。
全文共分五章:
第1章,绪论。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并对内部评级理论进行了文献综述。通过对国内国外信用风险管理理论以及内部评级有关文献的整理和归纳,分析了信用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及发展方向,并对内部评级理论的提出和现状做了总结。
第2章,巴塞尔协议与内部评级法。主要介绍了1988版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不足,2004年推出《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的原因,概述了新资本协议的资本框架,分析了新资本协议的突出特点,介绍内部评级法的关键参数、定义、评级体系应包括的评级对象、结构、方法、标准和检验等主要因素。
第3章,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的比较分析一兼论标准普尔。通过对一家著名外部评级机构二_标准普尔的介绍,分析外部评级机构的特点,外部评级机构自身对评级所持的观点,比较外部评级与内部评级之间的异同,包括评级的目的不同,评级流程大同小异,结果的确认方式不同,评级的结果的公开性以及评级结果的可对比性。
第4章,内部评级现状与实例分析。这一部分对内部评级体系进行系统的介绍,了解我国商业银行评级现状,包括评级对象的类型、信用等级的划分、评级指标体系的特点、信用评分、信用等级和风险等级的对应,分析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的特点;随后通过一家商业银行对一个生产型企业进行内部评级的实例分析,了解评级流程步骤,说明银行内部评级所涉及的评级因素、评级流程、评级等级分类以及评级得分之间的对应关系,完整的展现了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
第5章,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首先分析了我国目前内部评级体系的缺陷和问题,主要表现是评级方法过于简单,风险揭示不够;风险意识淡薄,信贷文化陈旧,评级人员评级理解有误;银企利益相关,风险升级;信用环境恶劣,数据库有待充实;评级结果的运用十分有限;人力资源缺乏;监管指导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组织、制度创新;银行文化培养,完善评级流程;评级流程规范化管理;技术创新,提高数据库仓库和挖掘能力;拓宽评级结果的运用;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监管辅助和经验参考。论文的主要特点:
从现阶段看,虽然监管当局和银行业已经在开展全面的风险管理工作,逐步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防范和管理,但是信用风险管理仍然是风险管理中的重中之重。而且,在新巴塞尔协议中用到了大量的篇幅对银行信用风险敞口的度量方法——内部评级法以及内部评级法下的风险模型作了整体的介绍。虽然新巴塞尔协议在我国暂不执行,但风险管理计量与控制是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银行监管业和银行业的发展方向。了解新资本协议是非常必要的,这为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早日和世界接轨做准备。
本论文的特点在于通过对外部评级机构的分析,对比内部评级体系,提出二者的异同,对内部评级提出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通过实例分析解析现存内部评级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包括银行加强自身制度以及文化建设,银行业共同建立数据库系统以及监管机构的指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