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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城镇化过程是指人口逐渐向城镇集聚、城镇规模扩大以及在此基础上发生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过程。城镇化并不是简单的城镇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规模扩大,而是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城镇化。从产业结构变化来看,城镇化过程表现为优化产业结构,第一产业比重降低,第二、三产业比重增加尤其是第三产业比重的大幅度增加;从社会结构变化来看,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异,消除工农差别,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扩散的过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中来,和城市居民享有平等地待遇和社会保障;从制度变迁看,城镇化过程表现为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改革与创新的过程。新型城镇化是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提出的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改变城镇化面貌的新理论,与以往传统城镇化的区别在于,新型城镇化发展注重城镇化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能从根本上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城镇化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新”,是指观念更新、体制革新、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是新型工业化、区域城镇化、社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统领城镇化的发展,是对城镇化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型城镇化的特征有:全面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良性互动;城镇与产业联动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城镇经济发展,为城镇化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坚持集约高效发展,走出一条既集约利用又高效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城镇布局协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构建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河北省作为我国的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是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之一。从河北省城镇化水平落后的根源出发,探索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正确道路是河北省面临的重大课题。新型城镇化发展理论与河北省的具体情况相结合,着重分析了河北省城镇化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提出加快河北省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可实施性对策。从空间角度、产业结构角度和制度政策角度分析,河北省城镇化发展滞后的问题主要有:城镇化发展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各地区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城镇体系不合理;产业支撑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城镇基础设施发展落后。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不能为城镇化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经济体制、经济政策的限制,使得河北省城镇化发展潜力不能充分发挥;观念认识落后,不适应城镇化更好发展的要求。要使河北省的城镇化发展有一个新跨越,必须从河北省省情出发,分析河北省城镇化水平滞后的原因,从而找出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具体包括:首先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大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只有促进河北省经济发展才能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其次,完善城镇体系,加快壮大中心城市,构建环京津、冀中南城镇群,促进中小城市发展,鼓励和支持建制镇发展;再次,进行制度改革与创新,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土地合理流转机制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最后,扩大投融资渠道,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扩大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先进的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改革融资模式,积极推进项目债券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