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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社会需要以具有稳定性的规则来架构和支撑,宪法变迁与社会变迁相应而生,交互作用。我们要以一种更宏观、开阔的视野来考察和审视实践运行中“活”的宪法,而不应仅仅局限于宪法文本的字面研究和阐释。世界各国,不管是成文宪法国家还是不成文宪法国家,相殊的背景和语境造就了多样化的宪法理论与实践成果,这也为宪法惯例的孕育提供了丰富的土壤。规范与现实之紧张关系或张或弛,而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宪法惯例又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适时的变动与发展,发挥其功能与效用,甚至被打破而走到它的终途,完成其生命周期。中外宪法学者对宪法惯例多有论述,百花齐放,在西方众多宪法学和政治学论著中,宪法惯例被冠以各种各样的称谓。我们不能用一个线性发展的统一的、完整的故事来描述各国的宪法惯例。中国关于宪法惯例研究的观点也颇具多样性。笔者认为,宪法惯例构成了中国民主宪政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渐露端倪。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宪政实践的丰富,中国宪法惯例制度必将走向成熟。任何传统都有某种建构性的理念在内,本文中,笔者就纷繁复杂的宪法惯例现象作出一番归纳、梳理与分析,以期寻求宪法惯例生成、发展和演变过程中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和类型化的结论。并试图厘清宪法惯例的发生、发展谱系,用建构的理论模型来整合我国的宪法惯例现象。本文除引言外,正文共分四大部分,结构如下:第一章主要运用宪法变迁相关原理,证明宪法惯例存在的宪政基础。科学地界定宪法惯例的概念,区分其识别标准。从理论上鉴别宪法惯例与宪法渊源、宪法惯例的关系。研究宪法惯例的发生机制与生成环境,探讨宪法惯例的生成与成型。第二章分析宪法惯例发展与演变的各种情形,剖析解决宪法惯例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困境,为宪法惯例的良性运行提供有益的参考。第三章探讨宪法惯例的效力与功能,细致分析宪法惯例的效力源泉和性质,澄清宪法惯例本身所能承载的功能,为宪法惯例在整个宪法规范体系中予以合理地定位。第四章运用宪法惯例的相关原理,研究中国宪政史,以史为鉴,从以往的宪政实践中提炼适合中国国情的宪法惯例制度。唯其如此,才能超越宪法惯例问题上简单的是非之争,而对各种宪法行为的评价建构一套更为严密的正当性与合宪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