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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正德(1506-1521)、嘉靖(1522-1566)年间,是明代散曲发展的鼎盛时期,不仅曲家曲作众多,成就巨大,且呈现出地域性或家族性的群体特征,以杨慎为代表的包括杨廷和、黄峨等在内的四川杨氏家族曲家群体正是其间最为独特的存在。一方面,与同一时期的关中、吴中、山东等地域性曲家群体相比,其独特性体现在成员构成、曲家身份、创作态度、创作形式等众多方面。另一方面,以区域性的散曲发展而言,杨氏家族及其相关曲家群体更是直接造就了此一时期蜀中散曲的繁荣,并代表了明代蜀中散曲发展的最高成就。本文在对杨廷和的散曲论析中,第一次将其创作按时间和内容分为四个不同阶段,并结合曲家自身性格、价值取向以及不同阶段的人生遭际和创作心态,对四个阶段的曲作进行详细论述和分析,希望能够以文补史,通过廷和曲作中所展现的曲家内心情感与心路历程而有补于史家们对“大礼议”事件的评议和争执。在对升庵部分的论述中,一方面从自明代以来针对其曲作的宫调、格律、抄袭等负面评议出发,以具体曲作为立足点,详细分析其格律、押韵情况,并结合相关文献记载,对诸评议作出尽量合理的解释和纠正。另一方面,则对其曲作进行题材内容分类并加以分析论述,同时,在分析曲作的基础上,结合前人研究,对其“俊而葩”的风格进一步论析。群体中的另一位重要曲家黄峨,则结合其家庭文化环境及生平分析其创作散曲的氛围、动机等,得出其散曲写作主要在于升庵的带动以及与对方的互动和寄和,同时结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对其曲作重新进行甄别,并对甄别后的曲作进行分析,认为其散曲真实地反映了夫妻二人的情感互动以及情感发展变化,具有“以曲为史”的性质和意义。除此之外,本文还首次对与升庵相酬唱的《玲珑倡和集》相关曲家曲作进行分析和论述,考察其身份、创作形式、创作背景、创作心态等,试图揭示和阐论其成集的原因、曲体选择和该集的价值等相关问题。杨氏家族及其相关曲家群体皆是以余事为散曲,或政事经济之余、或著述宏业之余、或持家之余、或诗酒唱和之余,具有偶然性、随意性,甚至被动性。他们在正德嘉靖间异军突起、特征鲜明、成就卓著,却又后继难再,如孤月般高悬而寡应,特出于同时代其它地域性曲家群体、特出于整个明代曲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