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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在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下产生的特殊群体。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将在相当长时间内存在,他们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在社会上仍处于弱势地位。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存量低,是他们处于不利地位的根本原因。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必须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自身素质。由于人力资本具有外部性,单靠市场机制无法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最佳投资水平。因此,在新生代农民工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投资主体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明确政府在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中的责任。人力资本投资具有多种形式,包括,劳动力迁移、正规教育、在职培训、医疗卫生等。因此,政府应采取不同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完善其在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中的职能。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我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加强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也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高,但是仍不能够满足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的需求,政府在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过程中的作用还应该加强。 首先,制度创新为人力资本的合理流动提供制度保障:主要包括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机制。其次,政府应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投入及监管。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本存量的调整和投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探索由政府部门、用工企业、公共培训机构和私营培训机构等相关主体在新生代农民工培训中的有效合作机制,建立国家、企业、个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工培训网络。再次,加强政府组织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新生代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创造城市的现代文明做出了自我牺牲。因此,他们也应与城市劳动者一样,具有平等地享受城市劳动者接受教育、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权利。加强政府在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中的组织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无疑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