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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人民幸福安全的守护者,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障,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铁血卫士。在社会生活中,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守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成员。更进一步来说,警察与公共事务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处理公共关系,如何应对着牵涉面较广、影响力较大的公共事件,是公安部门必须思考的问题。事实上,警察公共关系作为协调警民关系、维护警察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保障,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跟警察有关的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不断出现,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和新媒体的传播,某些公共事件对警察的形象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甚至于阻碍了公安机关正常管理的实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公安关系危机事件频繁出现,公安部门对于危机管理的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随着全国公安会议的召开,各地公安部门积极贯彻全国相关管理理念,对于公安管理系统中的公共关系危机问题展开分析,研究并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运用。但是,纵观近年来出现的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警察体系中的危机管理的各种不足,极大的制约着危机管理的效果,例如危机应对体系不够健全、未将预防和治理有效结合、公安机关人员参与缺乏积极性、缺乏有效的信息管理机制等,不利于警察形象的维护和执法工作效果的提高。因此,针对警察管理中公共关系危机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为我国公安机关执法效果的提高,整体形象的改善,危机应对效果的提高提供指导和依据。在本文的分析中,立足警察管理中的公共关系角度,结合管理中的危机应对基本理论知识出发结合“雷洋案”,指出警方采取危机管理措施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结合英国、韩国、法国等国外警察在相关管理中的做法,构建我国警察公共关系危机应对的具体策略体系,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能够为我国警察公共关系危机管理机制的形成和健全提供理论支持。目前,公安部门重点要建立起危机预警机制,确认危机议题和议题关系人,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主动向决策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从而提升警察公共危机管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