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IPO抑价是指新股发行企业在发行新股时的定价明显低于首次上市收盘价的现象。文章根据现有的国内外文献资料和理论研究成果,结合新股发行现存的相关制度背景和现实背景,选取客户集中度这一客户属性变量,采用2014年-2017年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数据,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研究不同的客户集中度是缓解还是加剧了企业新股发行时的抑价。实证结果显示,客户集中度与IPO抑价呈现负向关系,缓解了IPO抑价;而这一结果在持有企业股份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客户样本组中更加显著;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客户关系生命周期初创期,企业为了获取客户认可而进行的专用性资产等投资被投资者视为风险因素,削弱了客户集中度对IPO抑价的缓解作用;而在客户关系生命周期稳定期,则增强了客户集中度对IPO抑价的缓解作用。新股发行首次上市时的IPO抑价异常现象使得投资者将超过发行企业融资需求的资金冻结于一级市场,造成资金需求与供给错配,不利于资金的优化配置。并且新股发行市场的套利机会激起股票流通市场的投机心理,使得新股上市收盘价偏高、换手率偏高、新股长期表现疲软,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从微观方面,IPO抑价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从宏观方面,IPO抑价不利于一个国家资金的合理配置,影响了经济发展模式的调整。新股发行定价的决定因素在于企业的价值,是企业预期自由现金流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按照某一折现率的现值。因此,除了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参与主体和宏观政策之外,对于IPO的研究更应该从其本质之处着手。除此之外,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供应链关系使得彼此之间成为一定程度上的风险共同体。因此客户会影响到企业的价值,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新股发行价格。相比于承销商、投资者、监管机构而言,客户与企业的这种循序渐进的关系对IPO抑价具有更重要的影响。基于以上研究,文章提出:从微观层面,企业要具有整体意识,与客户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积极地与投资者进行信息的有序互换,降低信息的不对称程度,增强投资者对企业新股定价的认可。从宏观方面,监管机构应加强新股发行制度的完善,降低新股发行过程中套利的可能,建立充分而有效的披露制度,推动证券市场的平稳发展,促进资金的优化配置,增强直接融资对经济的服务能力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