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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活动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它不仅在保护被追诉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其基本人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是限制司法机关非法获取言词证据的原则。该原则不仅体现了一个国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价值冲突的选择,也彰显了一国在其法律体系中的人权保障理念。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明确了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但是确保这项原则有效实施的措施并不完善,可能会导致司法实践中具体实施的不力。本文从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概述和理论基础出发,考察了两大法系关于该原则的具体规定,对我国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完善提出了合理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概述。首先,介绍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概念,明确该原则的概念与沉默权、自白性规则的区别;其次;介绍了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所包含的内容;最后,探讨了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理论基础,着重论述了无罪推定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对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形成强大理论支撑。第二部分介绍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两大法系的具体规定。首先,介绍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关于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相关规定;其次,通过对比两大法系法系国家关于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不同规定,探究分析不同法系国家之间关于该原则的异同,希望对我国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完善提供借鉴。第三部分介绍了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我国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首先,介绍了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我国的现状;其次,针对此次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进行分析,列出该原则与相关规定的冲突以及具体保障措施的缺陷,这些冲突与缺陷影响着该原则的价值和功能,需要进行具体完善。第四部分阐述了我国确立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在此前提下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第一,具体分析了我国确立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为该原则的完善提供理论和现实基础。第二,提出了与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相配套的各种法律制度,包括与具体的规则相冲突以及平衡解决机制、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格讯问前权利告知制度等配套措施,使之成为我国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