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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纳德·吉利斯现为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科学与数学哲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概率基础、逻辑哲学与数学哲学,对概率哲学的学习和研究至今已有四十余年。
吉利斯最初受教于拉卡托斯和波普尔门下,一开始极度热衷于概率哲学中的客观主义,但随后与主观学派的交往慢慢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的观点,他个人关于概率的思想已从极端的客观主义立场转变到了多元主义立场。而与“后凯恩斯”学派的思想交流对吉利斯的影响也极为重大,他在他们的启发下构想出了“主体间概率”这一概念。
在吉利斯关于概率哲学的研究中,他对当今各种主要的概率解释都给予过深刻的检视。吉利斯对这些概率解释所面临的困难的讨论使他得出了自己关于概率这个概念的相当具有原创性的见解。
对于逻辑理论,吉利斯接受关于这种理论的常规看法,认为逻辑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无差别原则会导致悖论。他对试图诉诸“不可分的备选对象”、“不变性原则”等等来挽救无差别原则的常规方式都作了考察,但他都不接受这些解决方式。
吉利斯对主观理论的所有主要的论题都作了详尽的探讨,包括给拉姆齐-德·菲耐蒂定理提供了一个简捷的证明。大体说来,他是赞同主观进路的,他通过论证证明了大弃赌论证是成功的,并表明主观解释对于数学演算来说是一种有效的解释,尽管不是唯一的一种有效解释。虽然吉利斯赞同主观理论,但他不是正统贝叶斯主义的热情崇拜者,他所捍卫的是以检验为基础的正统的统计方法。于是,他试图寻找一种可以合理地说明标准的统计实践的客观的概率解释,以此作为主观解释的补充。
吉利斯对客观的概率理论的讨论包含了许多与众不同的和很有意思的想法。他对冯·米泽斯的频率理论作过清楚而细致的论述。但吉利斯不喜欢操作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他不满意冯·米泽斯的研究进路,从而促使他提出一种与冯·米泽斯的不同的概率理论。不过,他仍然赞同冯·米泽斯的研究进路的主旨,吉利斯在他自己的概率理论中保留了大量的频率论的成分。
概率的倾向解释是由波普尔最先提出,最初他打算用它来处理单个事例概率。吉利斯本人所偏爱的是一个长程倾向理论,他的立场较为接近于波普尔前期而非其后期的立场。然而,促使吉利斯持这样一种立场的原因并不是由于他希望得到客观单称概率。事实上,他所支持的观点是认为单称概率总是主观的,而这也是豪森和乌尔巴赫等主观主义者所捍卫的观点。但是,如果吉利斯是回避不谈客观单称概率的话,那为什么他还想要有一个倾向理论呢?答案就在于他的反操作主义的观点。实际上,吉利斯是把他的倾向理论视为一种非操作主义的频率理论的。他对那种认为理论词项应该依据观察词项来被定义的操作主义观点给予了一个一般性的批评,并提出了一个可供替代的观点,更为灵活地说明了理论词项是如何获得它们的经验意义的。于是,理论词项(概率)与观察词项(频率)之间的联系的建立并不是依靠操作定义而是依靠吉利斯所谓的概率陈述的证伪规则。
吉利斯近年来还提出了一种主体间解释,这本质上是主观解释的推广,用以覆盖人的群体。吉利斯巧妙地把大弃赌论证从个人信念推广到群体信念,并论证表明在一个社会群体对某事达成高度共识的情况下主体间概率是一个更为合宜的概念。
由此可见,吉利斯本人经过深思熟虑的概率观是多元主义的。他认可三种当前切实可行的概率解释,即主观解释、主体间解释以及长程倾向解释。
综上所述,本文试图在此基础上勾勒出吉利斯的概率哲学理论的一个基本轮廓,并对其中的一些观点给予分析和评价。
吉利斯最初受教于拉卡托斯和波普尔门下,一开始极度热衷于概率哲学中的客观主义,但随后与主观学派的交往慢慢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的观点,他个人关于概率的思想已从极端的客观主义立场转变到了多元主义立场。而与“后凯恩斯”学派的思想交流对吉利斯的影响也极为重大,他在他们的启发下构想出了“主体间概率”这一概念。
在吉利斯关于概率哲学的研究中,他对当今各种主要的概率解释都给予过深刻的检视。吉利斯对这些概率解释所面临的困难的讨论使他得出了自己关于概率这个概念的相当具有原创性的见解。
对于逻辑理论,吉利斯接受关于这种理论的常规看法,认为逻辑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无差别原则会导致悖论。他对试图诉诸“不可分的备选对象”、“不变性原则”等等来挽救无差别原则的常规方式都作了考察,但他都不接受这些解决方式。
吉利斯对主观理论的所有主要的论题都作了详尽的探讨,包括给拉姆齐-德·菲耐蒂定理提供了一个简捷的证明。大体说来,他是赞同主观进路的,他通过论证证明了大弃赌论证是成功的,并表明主观解释对于数学演算来说是一种有效的解释,尽管不是唯一的一种有效解释。虽然吉利斯赞同主观理论,但他不是正统贝叶斯主义的热情崇拜者,他所捍卫的是以检验为基础的正统的统计方法。于是,他试图寻找一种可以合理地说明标准的统计实践的客观的概率解释,以此作为主观解释的补充。
吉利斯对客观的概率理论的讨论包含了许多与众不同的和很有意思的想法。他对冯·米泽斯的频率理论作过清楚而细致的论述。但吉利斯不喜欢操作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他不满意冯·米泽斯的研究进路,从而促使他提出一种与冯·米泽斯的不同的概率理论。不过,他仍然赞同冯·米泽斯的研究进路的主旨,吉利斯在他自己的概率理论中保留了大量的频率论的成分。
概率的倾向解释是由波普尔最先提出,最初他打算用它来处理单个事例概率。吉利斯本人所偏爱的是一个长程倾向理论,他的立场较为接近于波普尔前期而非其后期的立场。然而,促使吉利斯持这样一种立场的原因并不是由于他希望得到客观单称概率。事实上,他所支持的观点是认为单称概率总是主观的,而这也是豪森和乌尔巴赫等主观主义者所捍卫的观点。但是,如果吉利斯是回避不谈客观单称概率的话,那为什么他还想要有一个倾向理论呢?答案就在于他的反操作主义的观点。实际上,吉利斯是把他的倾向理论视为一种非操作主义的频率理论的。他对那种认为理论词项应该依据观察词项来被定义的操作主义观点给予了一个一般性的批评,并提出了一个可供替代的观点,更为灵活地说明了理论词项是如何获得它们的经验意义的。于是,理论词项(概率)与观察词项(频率)之间的联系的建立并不是依靠操作定义而是依靠吉利斯所谓的概率陈述的证伪规则。
吉利斯近年来还提出了一种主体间解释,这本质上是主观解释的推广,用以覆盖人的群体。吉利斯巧妙地把大弃赌论证从个人信念推广到群体信念,并论证表明在一个社会群体对某事达成高度共识的情况下主体间概率是一个更为合宜的概念。
由此可见,吉利斯本人经过深思熟虑的概率观是多元主义的。他认可三种当前切实可行的概率解释,即主观解释、主体间解释以及长程倾向解释。
综上所述,本文试图在此基础上勾勒出吉利斯的概率哲学理论的一个基本轮廓,并对其中的一些观点给予分析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