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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实施城市垃圾分类,并且取得了明显效果。而中国在2000年也开始要求一些大中型城市进行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并且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去实施垃圾分类政策,但其效果不太明显。广州市在2011年1月首次出台垃圾分类政策,但一年多时间已过去,广州市的垃圾分类仍然不明显。我国现阶段很多研究成果都从垃圾分类的技术层面、管理层面、市民参与层面进行关注,而垃圾分类的法律和政策方面的研究确很少。因此,作者试图以广州市执行垃圾分类政策为背景,站在地方政府与各级政府进行利益博弈的角度分析垃圾分类政策执行受阻的原因。随后,探讨尝试建立利益引导、利益约束及利益分配补偿机制来改进垃圾分类政策执行阻滞的这一现状,进而达到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和利用,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本文通过案例研究,以地方政府为落脚点,分别分析府际的利益博弈和地方政府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其中,府际的利益博弈分析主要放在广州市政府同中央政府、同级地方政府以及广州市政府的下级职能部门方面,并归纳出政策不明晰、GDP竞争、官员个人晋升等原因是广州市政府同他们开展利益博弈的主要原因;其次,地方政府同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分析主要是放在广州市政府同当地企业、媒体、公民以及NGO进行利益博弈方面,归纳出广州市政府作为地方政府因为存在寻租、权力被限制等原因才与这些利益相关主体进行利益博弈。 本文更深入地研究了广州市政府不仅仅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而且其本身也实施《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一年之后,效果不明显的原因,摆脱了单单只是站在垃圾分类政策的内容是否合理、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是否完善等角度去分析。结论部分,提出利益分配与补偿、利益引导、利益约束的策略,真正解决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冲突,从而达到有效执行垃圾分类政策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