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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内阁制系指享有主权的国民通过行使政治决断权产生出的代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行政权与立法权相互制约平衡是其突出特征,国民主权、有限政府是责任内阁体制背后的理念。近代中国仿行大陆法系国家进行了内阁制的实践,经历了皇权体制下的内阁制、三权分立下的内阁制、五权分治下的内阁制三个阶段。其间,围绕着内阁制还是总统制更适合中国国情,中国人进行了多种实践,出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凡是规定内阁制的宪法多未得到实施,凡是实施中的宪法均为总统集权制。这即是说,近现代中国内阁制存在严重的文本表达与政治实践的背离。究其原因,中国责任内阁体制建设属于政权主导型,自上而下是其路径选择,这肯定要经历一个分权——集权——分权的过程,但无论是主张内阁制还是总统集权制,制度设计背后展现的理念都不是国民主权、三权分立的有限政府,而是诸权归于一元。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一元集权传统随着近代立宪进程而沉潜入中国人的思想观念深层,通过语言、思维方式影响中国人的行为选择。无论是革命党人、立宪派还是后来的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集团,内阁制实践呈现出的特色是最高决策权本身独立,不受任何制约,在此以下通过权力单项传递设置各级各类衙门行使具体统治权。这反应了一元文化在近现代责任内阁体制变迁时的承续与传递。本文以法律文化学的分析方法为研究路径,通过考察近现代中国内阁体制的变迁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权组织体制建设提供历史经验。具体而言,本文分为三大部分,五章。第一章为第一部分,主要是比较视野下的基本理论分析,即“责任内阁思想传入的中国语境”。首先,本章考察了西方责任内阁的理念与制度,国民主权、有限政府是英法美德日诸国内阁制度的基本理念,各国因地制宜设计的责任内阁制度反映了西方自由主义传统的深深影响。其次,本章考察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内阁的关系,并就中国历史上的内阁制度进行分析,服从于专制皇权、价值指向的一元主义决定了中国历史上的内阁制不能转化为责任内阁制度。再次,本章考察了西方责任内阁思想传入的历史机缘、传入历程及传入时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整合。第二部分为历史考察视野下的近代内阁制,即按照统治形态的不同对近现代中国内阁体制变迁进行研究。其中,第二章为“皇权体制下的内阁制”。首先,本章考察了清末立宪思潮中关于内阁制的论争与设想。其次,本章对《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体系下的内阁制的表达与实践进行深入分析,并对皇权体制下内阁制表达与实践的分离进行原因分析。第三章为“三权分立下的内阁制”。首先,本章对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文件——《临时约法》设计的内阁制进行规范分析,指出这种包藏革命党人控制国家大权心思的片面内阁制(或称内阁专权制)具有先天缺陷,且开创了工具主义宪法的恶劣先例。其次,本章围绕着内阁制变迁这条主线,对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政权组织形式进行总体分析,并以“贿选宪法”下的内阁制为个案分析的样本,冷面分析此一时期风起云涌的制宪风潮。此一时期宪法文件不断出台,但宪法效力极低,宪法虚置乃至废弃是突出特色,军阀们玩弄法统的手段越来越纯熟,刺刀保驾下的统治各有其法统,但此一时期所谓选举、所谓议员、所谓国会、所谓宪法,成为阴谋、伎俩、交易的同义词,整个宪政环境完全被污染,中国人的宪法信仰完全被侵蚀。再次,本章对三权分立形式下的内阁制实践进行评析,指出经由《临时约法》、“袁记约法”及“贿选宪法”的开创先例,法统已糜烂不可用,责任内阁制离国人的期望越来越远,中国人对宪法的信仰己被政治运行的权力决断侵蚀殆尽,“除军阀、兴民权”的国民革命成为政治运动的主题。第四章为“五权分治下的内阁制”。首先,本章对国民党党治国家权能分治、五权分治体制进行介绍,强调党治国家体制是中国宪法文化的一次更新,实现了从个人集权向集团集权的转变,解决了辛亥革命以来政权合法性基础论证的问题。其次,本章考察了党治国家体制下训政时期的内阁制建设,先阐释作为前置性问题的党政之关系,继而以抗战为界点考察抗战前及抗战期间的内阁制的争论与实践,最后就训政时期内阁制建设进行评析,指出国民党与政府之关系非责任内阁制的中国表达,行政院与立法院的关系也不符合责任内阁制的要求,至于抗战时期的国防最高委员会则将常规科层制下的行政权变为其附庸,内阁制从未成为政治现实。再次,本章考察了四六宪法下的内阁制争论与实践,先就四六宪法关于政权组织形式设置的历史渊源进行探析,接着依据经典宪政理论对四六宪法下的内阁制进行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指出四六宪法下“修正的”总统制(或称结合总统制与内阁制部分特征的混合体制)因个人集权的需要蜕变为个人独裁体制。最后,本章对党治国家体制下的内阁制进行评析,指出改组后的国民党“以俄为师”,厉行党治,较好解决了政权合法性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组织动员,从而取得全国政权;但因内外种种原因本身未能实现从革命型政党向法理型政党的转变,常规科层制也贯彻不彻底,全能政治反倒因为派系林立、军事斗争的失败而崩溃,有限的责任内阁体制终究未能建立。第三部分为本文第五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首先,本章对近现代中国内阁体制的变迁历程进行总结,指出其变迁历程的权力支配、人治主义和工具主义特征。其次,本章以法律文化学的分析方法探究决定近现代中国内阁体制变迁走向的文化基因——一元集权传统是如何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近代以来一元集权文化沉潜入中国人思想观念的深层,表面上看支配中国人行为模式的是宪法法律,实际上是权力;中国形式上标榜立宪主义、责任内阁,实际上是人治主义与权力支配。一元文化通过语言、思维模式发挥功能,所谓宪法、政府、选举、政府在近代中国成为交易、伎俩、工具的代名词,权力归于一元是中国人设计政权组织形式的出发点,是思维构建的基石。最后,本章根据前文研究,寻求历史的智慧,总结可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历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