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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地球工程技术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B计划”受到国际社会的日益关注,海洋施肥被认为是地球工程形式之一,大规模与商业化的海洋施肥活动不断出现,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亟需国际法的规制。然而,在科研领域,海洋施肥实验是一项传统的海洋科学研究,以小规模为主,具有合法性,不受国际法的特别约束,因此,如何规制海洋施肥活动成为国际法的重要议题。针对大规模与商业化海洋施肥“屡禁不止”的困境,首先,本文从纵向的“国际法规制历程”与横向的“国际法框架”两个层次上对海洋施肥的国际法规制进行了梳理;其次,针对“放置许可”制度的“全球、透明、有效”的适用,本文从“价值导向”与“国际法的协调与整合”两方面入手进行了完善。本文主要分为五章,对气候变化背景下海洋施肥的国际法规制进行分析:第一章介绍海洋施肥的概念、以及大规模与商业化海洋施肥活动产生的背景及面临的国际法规制困境,为下文海洋施肥国际法规制的分析打好基础。第二章分析海洋施肥的法律地位,首先,对海洋施肥法律地位界定涉及的三种观点进行了分析,包括“倾倒说”、“放置说”、“污染说”;其次,海洋施肥的法律地位经历了从争议到确立的阶段,文章在对海洋施肥法律地位分析的同时,也从纵向上对海洋施肥国际法规制的历程也进行了详细的梳理。第三章主要分析与海洋施肥相关的国际法,针对海洋施肥的国际法规制,分别对不同的国际法的适用进行剖析,以从宏观上把握海洋施肥国际法框架。第四章是审视现有的国际法框架,提炼了除国际法“不成体系”的特点,并以现有国际法框架为基础,分析了“放置许可”制度适用及不足。“放置许可”制度的法律基础在于风险预防原则,但对于海洋施肥形成“全球、透明、有效”的国际法规制,仍面临着诸多的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五章是提出完善建议,即对于海洋施肥的国际法规制,为有效约束大规模商业化海洋施肥活动,以《<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96年议定书》“放置许可”制度为核心,通过确立“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导向以及通过相关国际法的协调与整合,对海洋施肥的国际法规制提出了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