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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综合应用生态经济理论、制度经济理论与政策学理论等多学科知识,立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现实,研究广西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问题,从公共财政和流域补偿角度研究建立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并促进各相关利益者——生态公益经营者、政策制定者、投资者、生态公益林环境服务的受益者等了解有关广西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决策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研究中选取了广西金秀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典型性案例。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区位优势明显,是广西境内重要的水源林保护区。通过实地调查和文献检索获得了大瑶山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森林资源数据、生态观测资料、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实施情况等数据,运用成本补偿法计算补偿标准,创建保护区对公共财政投入的需求模型,提出补偿机制的构建需要补偿主体及补偿方式多样化,最后对保护区周边社区农民的利益补偿问题进行了探讨。 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合理确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多渠道筹集资金,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探讨流域补偿模式等,应当成为未来政策需要解决的重点。②建立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应该着眼于政府推动、制度带动和市场拉动三方面。③当前公共财政对生态公益林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应尽早纳入国家公共财政支付体系。④尝试在珠江流域(广西段)建立森林生态环境服务市场,设立流域生态建设资金,拓展生态效益补偿范围。⑤不能忽视对保护区周边社区农民利益的补偿,应实现保护区内区外的共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