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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土地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农用地转用(特别是征地活动)更是成为农村土地矛盾尖锐化的突出代表。加强对农业用地转变为非农业用地的市场机制调控和宏观管理,既保证非农业用地的适量供应,又不致使农业用地大量转为非农业用地,已成为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和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农用地转用问题的深入研究,对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权属制度、规范农村土地利用活动、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和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等一系列问题的处理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除引言和结论外,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在明晰三大土地类别、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农用地转用等概念内涵的基础上,明确区分了我国集体农用地转用的两种情况,即内部转用和外部转用,总结了我国集体农用地转用的严峻形势。第二部分从我国集体农用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历史和现实分析、集体农用地转用及其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农用地转用与相关农村土地制度的关系以及集体农用地转用法律规制的指导原则等四个方面,对我国集体农用地转用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作以简要的分析。第三部分对当前我国集体农用地转用法律规制的缺陷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与分析,指出集体农用地转用的市场机制调控存在“流转操作不规范,隐形市场特征明显”和“农用地的市场供给和需求严重不均衡”等问题;而集体农用地转用领域的土地宏观调控同样面临“土地利用规划作用不尽人意”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失控”等问题。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分别提出了完善我国集体农用地内部和外部转用法律规制的总体构想,其主要框架是:借鉴英美关于土地发展权的规定,以改革征地制度为核心,完善集体农用地外部转用的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以构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和修缮土地利用规划制度为核心,完善集体农用地内部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