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一国而言,贫困是重要的社会问题,能够直接制约经济社会进步发展。在世界范围内,这也是历久以来各国始终致力于解决却又无法根治的难题。治愈贫困既是国家公共领域治理的一项社会责任问题,也是关系到保证社会稳定、维持发展活力,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步的关键问题。贫困往往各有原因,这些原因是复杂的。贫困的概念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也随之不断扩充。从绝对贫困的概念发展到相对贫困,从以收入为主要标准的收入贫困再到以能力、权利等因素为标准的贫困,等等。概念的扩充源于贫困问题及其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以及相关研究的深入化,甚至是反贫困实践遭遇挫折的经验反思。 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中国而言:实施广泛的扶贫策略,从源头化解人民生活保障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建成惠及13亿人口的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是我国政府始终肩负并践行的责任和使命。2013年“精准扶贫”的概念在中国第一次被明确提出,并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逐步在全国实施开来。2012年我国农村贫困发生率是10.2%,而到2016年,这一发生率减少到了4.5%。虽然成果是显著的。但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违背政策精神与实施目标的一些问题,制约了政策实施效果。 基于公共政策执行的视角,运用史密斯的过程模型等政策执行模型理论分析工具,以山东省R市为例,对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重点阐述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本身、基层执行机关、目标群体、政策执行环境四方面出现的偏差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不同因素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中导致偏差的状况。结合我国国情与精准扶贫政策执行情况,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英国、美国、日本、印度等四国在扶贫上的典型做法,找出适合国内实际、切合现实问题的切入视角,并在倡导团结互助精神、扩大民主参与、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以及健全多元参与机制等方面提出借鉴意见。在此基础上,针对当前R市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从优化扶贫政策内容与配套机制、加强基层政府执行力、调动目标群体内在动力,以及改善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对于改进精准扶贫政策执行、提高政策实施效果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