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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是电子商务向纵深领域发展的必然产物,产生于2010年初,至今已有4年发展时间,虽时间不长,但该行业竞争激烈,从高峰时的5058家,到13年年底的213家,团购网站的数量缩水约96%。从消费领域看,网络团购集中于消费需求大、时间短、复制性强的行业,如酒店、餐饮、摄影、电影、旅游等,其优势在于通过互联网将消费者“组团”,增强与商家的谈判能力,从而取得价格上的优惠,薄利多销便是最典型的概括。从数字上看,行业竞争激烈;从现实来看,服务质量仍然不高。团购网站和销售者或服务者是相对于消费者的一方,前者提供交易平台,后者提供消费服务。作为交易平台,团购网站由于设立、运营及退出机制不完善,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为拉拢商家资源,提高知名度,团购网站对商家的运营监督不力,而且一旦出现虚假广告、霸王条款等情况,团购网站往往置身事外,加剧了消费者权利受损害的程度;由于对团购网站与实体商家关系的界定存在争议,导致现实中双方推诿扯皮现象严重。鉴于网络团购损害消费者权利的现象频繁出现,笔者遂将如何保护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利作为研究的主题,基于本专业的学习与研究特点,在写作中采取了实践加理论的写作手法,引用大量具有代表性的实例,分析现实问题,从理论层面上加以论证;同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特别是于2014年3月15日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力求对法律法规完善的同时,着重从执法、司法等法律实践层面提出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