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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使成千上万的家庭遭受财产损失、身心伤害和痛苦。施工阶段作为建设工程的实体形成阶段,对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影响最大。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主体,通常将施工阶段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委托给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来分别组织实施。近年来,随着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内容的不断增多,加上行政处罚效率低下、安全监督仍缺乏有效机制等现状对河南省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根据集成管理思想,将质量和安全监督资源整合,进行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质量与安全监督的集成管理,是解决河南省政府监督所面临问题的重要途径。本文深入探讨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集成管理的涵义、可行性、具体实施、绩效评价等问题。论文首先从集成和集成管理的涵义及特征着手,结合我国现行的监督制度及河南省监督工作的特点,阐述了质量与安全监督集成管理的涵义及特征,并从质量和安全监督制度的相容性、质量实体形成与安全生产的相容性、质量和安全主要责任主体的同一性三个方面,探讨了实施质量与安全监督集成管理的可行性问题。又以集成管理思想和霍尔“三维结构体系”为指导,构建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集成管理的三维结构体系。在研究中,以界面管理理论和凸凹槽原理为指导,讨论了监督的组织集成问题;以工作分解结构原理为工具,讨论了监督过程的集成问题;以知识共享为原则,讨论了监督的知识集成问题。论文将平衡计分卡理论引入政府监督的绩效评价,并建立了政府监督机构绩效评价的相应指标。此外,本文还运用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方法,总结了河南省鹤壁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质量与安全监督集成管理的实践经验,并印证了通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的集成管理,可以提高河南省政府监督的工作效率,更好的完成政府监督使命的论文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