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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是指管理层在会计准则和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会计政策选择与会计估计等,从而实现管理者自身价值最大化或者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我国学者对于盈余管理的现有研究多集中于盈余管理的概念、动机和存在性等方面。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实行,在此背景下,本文结合国内外研究,关注于盈余管理的制约因素之一——会计准则。研究新会计准则下盈余管理,不但可以给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以后的准则制定中提供参考,而且也可帮助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在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时提供一定的借鉴方法。同时,本文的研究还可以帮助财务报告的其它使用者能够更加清楚、正确的认识上市公司盈余质量及企业价值,从而有利于他们做出更理性的投资决策,以免由于仅仅关注和盲目相信财务报告数字而造成损失,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本文采用理论跟实证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了盈余管理与会计准则的关系,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以及新会计准则下可能出现盈余管理的手段,然后采用实证分析,选取沪深两市A股市场的1417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并得出结论:(1)新会计准则下,管理层盈余管理程度并没有降低,相反,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2)虽然新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以后年度转回,表面上来看,这抑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但上市公司仍然会采用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盈余管理;(3)新准则下,上市公司会采用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盈余管理;(4)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会运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5)新会计准则重新启用公允价值,管理者的可选择性增大,其涉及面广,但盈余管理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关性不大,可能由于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进行盈余管理比较明显。最后提出,通过关注报表附注中资产减值损失与利息内容、关注关联方交易与非经常性损益等,以识别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同时给出三点建议:一是我国需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财务人员;二是证券监管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不要太过关注于报表数据;三是会计准则制定者,在制定准则时,要考虑本文实证部分的结论,以使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进一步合理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