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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票市场新股发行制度起步就不完善,由此导致我国新股发行市场上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上市首日的超高抑价率即是主要问题之一,严重影响到我国股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迫于市场的压力,同时也是继续完善市场制度的要求,我国证监会近年来加快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进程。2009年6月,我国证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开起了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第一阶段的改革,其目的在于改进新股发行机制,促进新股发行定价巿场化的形成。2010年10月,证监会又公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启了我国新股改革的第二阶段。2012年4月,证监会又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第三阶段的改革。2012年10月份,IPO再一次被暂停,市场普遍预测重启前新的一轮改革必不可少。那么,在改革过程中,市场作出了如何的反应?IPO抑价率及其组成因素是怎样变化的?这些问题都能够反映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效果,进而为下一步改革作为参考,有着很强的实际意义。本文首先对内外有关IPO抑价理论、新股定价以及新股长期表现的研究文献进行了回顾,然后,本文梳理了我国IPO发行制度的演变历程,主要从新股定价制度、发行与配售制度三个方面进行介绍,然后结合前人的研究结论,针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IPO抑价率的影响进行分析。实证部分,本文选取改革时间点划分的三个样本区间,将IPO抑价率分解为一级市场收益率与二级市场收益率,首先从整体上分析各个样本IPO抑价率,考虑样本间IPO抑价率的变化情况,再将三个样本分别进行多元回归分析,找出每个样本构成IPO抑价的主要因素及其因素的变化,包括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以及统计显著性,以此判断针对改革的市场作用;本文第二部分实证通过对三个样本个股上市后12个月的走势进行分析,计算出每个样本的CAR,用以分析判定一级市场收益率的大小,从而衡量新股发行定价的高低。最后结合两部分实证结论进行分析,如果总的抑价率明显下降,而且是建立在一级市场收益率小幅为正的基础之上,即二级市场收益率也降低,说明改革获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推进,IPO定价实现了市场化,一级市场新股定价整体不存在明显的高估或者低估,定价效率整体有所提高,但是部分个股高价发行依旧存在,新股破发率也越来越高,说明定价机制还有待完善;另一方面,经过第二阶段改革后,IPO抑价率明显下降,但是抑价率的下降可能来自于新股的破发的加剧,即部分个股高价发行,一级市场收益率为负,从而将整体抑价率降低,另外,从抑价率的影响因素上看,三个阶段中,二级市场非理性炒作热情不减,依旧是构成抑价率高企的主要因素,导致二级市场非理性炒作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供给的不足,交易制度的缺陷,投资者的专业水平的不足等等。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旧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在完善发行机制方面,增加新股供给方面以及在加强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外,加强投资者教育也是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