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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无创通气(NIPPV)序贯治疗在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急性加重(AECOPD)有创机械通气(IPPV)撤离成败中价值。
方法:收集上海黄浦区中心医院呼吸内科ICU收治的接受IPPV(经口、鼻气管插管)治疗>48hAECOPD患者临床资料,前瞻组为2007.12.1-2008.3.10接受IPPV患者,常规方法脱机,符合条件后实施自主呼吸试验(SBTs)1次120min,病情稳定后拔除气管插管,NIPPV序贯;回顾组为2006.7.1-2007.11.30接受IPPV治疗符合脱机条件后实施SBTs30~120min/次,2次/日,并日延长,直至持续24h,病情稳定拔管。比较两组年龄、APACHEⅡ评分、接受IPPV治疗时间(d)、平均动脉压(MAP)、心率(HR)、呼吸(RR)、动脉血气分析、气管插管与ICU停留时间、再插管率、拔管成功率、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生率、病死率等
结果:前瞻组15例(男/女8/7例),年龄82±4.93岁,APACHEⅡ评分24.9±3.3分;回顾组16例(男/女10/6例),年龄79.56±8.39岁,APACHEⅡ评分26.69±3.94分;两组年龄与APACHEⅡ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两组患者SBTs开始时接受IPPV治疗时间(d)、MAP、HR、RR无显著差异(P>0.05);两组接受IPPV治疗前、SBTs开始时、出ICU时动脉血气(pH、PaO2、PaCO2)无显著差异(P>0.05)。前瞻组接受IPPV治疗初、SBTs前、接受NIPPV后,浅快呼吸指数(f/VT)均≤80次/min/L;回顾组未收集到该参数,未做比较。前瞻组气管插管时间为6.2±4.8d(2~23d),回顾组为13.5±6.10d(9-32 d);前瞻组住ICU时间为10.8±5.1d(7.28d),回顾组为16.7±5.0d(12-32d);前瞻组实施SBTs的总时间为1.7±2.6d(1-11d),回顾组为5.6±2.0d(3-12d);前瞻组气管插管、实施SBTs的总时间与ICU停留时间均明显短于回顾组(P<0.01)。前瞻组VAP发生率为6.7%(1/15例),回顾组为18.7%(3/16例),前瞻组明显低于回顾组(P<0.05);前瞻组再插管率为0(0/15例),回顾组为25%(4/16例),前瞻组明显低于回顾组(P<0.05);前瞻组拔管成功率为93.3%(14/15例),回顾组为75.0%(12/16例),前瞻组明显高于回顾组(P<0.05)。前瞻组死亡1例,病死率为6.7%;回顾组死亡4例,病死率为25.0%;前瞻组明显低于回顾组(P<0.05)。
结论:NIPPV序贯治疗能提高AECOPD患者IPPV撤离成功率,缩短气管插管与住ICU时间,降低VAP发生率与再插管率,还能降低病死率;SBTs时间不宜>120min/次/日,有NIPPV序贯治疗保驾,符合条件后可以立即拔管;确保NIPPV临床疗效的重要因素是有一定技术与能力专业人员守候与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