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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种突发事件的频繁爆发,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突发事件不仅具有突发性、公共威胁性、紧急性,同时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与扩散性使得突发事件的发生易成为跨界公共问题,这要求地方政府在应急管理方面建立合作机制。地方政府间通过合作来处理区域性突发事件已经成为必然。在实践上,地方政府间已经开展相应的应急合作活动。目前,地方政府间的应急合作主要通过建立临时性任务小组、签订行政协议、建立共同基础设施、召开地方政府首脑会议等方式来实现。地方政府间的应急合作活动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地方政府间的应急合作困境使得地方政府间的应急合作实践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而,研究如何更好地实现地方政府间应急合作也就成为必要。本文在分析地方政府间应急合作现状的基础上,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角度切入,对地方政府应急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根源进行深入剖析。本文认为地方政府间应急合作的困境主要存在于应急合作的对象与内容层面、应急合作建立与实施层面以及应急合作制度与治理机制层面。进而从建立地方政府间应急合作的应急联动机制、构建地方政府间应急合作的网络治理、完善与创新地方政府间应急合作的治理机制与强化地方政府在危机不同阶段的责任机制以及明确行政契约的法律效力、重塑地方政府间合作型组织文化探讨如何有效地促进地方政府间的应急合作,以期提高地方政府应急效能,同时为地方政府应急合作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