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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可作为反映地区环境变化的一项参考。将生态服务的效用进行价值量化成货币单位,可以更直观的与从自然中获取的直接经济价值进行对比,也有助于人对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的认知衡量。对于国家和社会方面,量化后的生态服务,有助于修正完善生态补偿的相关法规,协助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制定。伊犁河流域是西部干旱区中一块繁茂的河谷绿洲。随着近些年经济发展,人们攫取能源与改造自然的速度逐步提升,伊犁河谷的农业、畜牧业也在飞速增长,对于自然生态势必构成一定压力。为伊犁河谷长久良性的发展,需要持续关注本区域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本文通过“分项指标构建法”和“当量因子法”两种测评方式,对伊犁河谷在2001—2013年的生态服务功能效用,进行了价值量化估算,并对得到的两组结果数据进行对比。寄望于获取更准确的价值结果,并对生态服务评估的方法尝试比较和探讨。希望在给予伊犁河谷环境监测数据支持的同时,为本学科研究方法的改进提供经验依据。主要结论包括:(1)伊犁河流域在2001—2013年间年均水土保持量为2.639×10~8 t,2007年最高达到3.953×10~8 t,2011年最低为1.985×10~8 t。保持量最多的地区是昭苏县年均0.7×10~8 t,伊宁县和伊宁市最低,年均仅为0.11×10~8 t和0.004×10~8 t。保持效率特克斯县最高,年均73.7 t/hm~2;霍城县和伊宁县最低,分别为年均28.6 t/hm~2和24.7 t/hm~2。(2)分项指标构建法评估的结果为:2001—2013年间年均生态服务价值为285.42×10~8元,2008年最低为227.7×10~8元,2010年最高为315.57×10~8元。生态服务效率最高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年均5992元/hm~2,新源县和伊宁市最低,分别为年均4779元/hm~2和4241元/hm~2。(3)当量因子法测算的结果为:2001—2013年间年均生态服务价值为888.74×10~8元,2005年最低点为825.4×10~8元,2010年高点为943×10~8元。地区最高为昭苏县,年均170.67×10~8元;最低为伊宁县和伊宁市,年均为64.12×10~8元和1.62×10~8元。生态服务的效率巩留县最高年均21513元/hm~2。霍城县和伊宁市最低,分别为年均13621元/hm~2和1210~8元/hm~2。(4)伊犁河谷生态服务价值总量级别在确定在百亿元,具体数值依评估方法的差异和涵盖的服务功能不同,约在300×10~8—900×10~8元之间。两种方法均测定2010年生态服务的价值总量最高。各地区的年度变化趋势对比中,以霍城县的测算结果可信度最高,对于生态系统构成越简单的地区,以不同指标测算的年变化趋势越相近。生态服务功能较优的县为特克斯,较差的为霍城县。以多项式拟合两种方法的结果进行预测,选取二者共同趋势可得伊犁河谷的生态服务价值在2025年前后达到750×10~8元。(5)对于气体、水源、土壤和养分几方面的服务功能价值,以两种方法测评的结果比例相近。两种方法得到价值结果,当量因子法所涵盖的生态服务种类较多,且测算步骤较简便。服务功能的权重以气体和水文调节比重较大。(6)“分项指标构建法”结果与降水量变化的正相关性较高,除霍城县外“当量因子法”结果与降水并无明显相关。降水会整体提升本区的生态服务功能,且降水变化主导生态较差地区的服务价值变化。生态较优地区在降水少的年份,展现出了水源涵养的跨时空补偿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