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务院在2009年12月31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休闲养老产业做出了初步规划意向。本文试图从法律的角度,结合海南省情实际,分析海南休闲养老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休闲养老产业发展对法律制度及其政策的需求,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对休闲养老产业发展的规定,运用经济法理论的观点,分析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背景下发展休闲养老产业的法律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从发达国家和我国目前休闲养老产业的立法现状来对休闲养老产业进行法律界定,分析了休闲养老产业的法律内涵和特征,即具有法律政策性强、法律的综合性、法律的协调性、法律的标准性等,为我国出台休闲养老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供了法理依据。第二部分:鉴于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休闲养老产业进行立法规制,只有有关休闲产业和养老产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以,从国内有关休闲产业和养老产业的法律政策制度来看,我国对有关休闲养老产业的法律问题缺乏宏观上的思考,对休闲养老产业的发展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政策规制。我国应该加快出台发展休闲养老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政策,为发展休闲养老产业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部分:海南发展休闲养老产业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我国老龄化趋势、老龄化法律问题、国际旅游岛战略定位和建设要求,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看出其必要性。从海南具有独特的地理气候环境、多样性的人文资源、独有的经济特区优势、丰富的休闲旅游资源、良好的服务业基础等方面得出海南具备发展休闲养老产业可行性。第四部分:通过介绍海南当前已形成休闲养老相关产业的态势和海南目前对休闲养老产业的法律政策,结合上文中对国内休闲养老产业的法律政策分析,找出海南休闲养老产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得出海南发展休闲养老产业进程中存在指导思想不明确、缺乏总体规划、法制不健全、行业标准缺失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第五部分:针对前面阐述海南休闲养老产业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促进海南休闲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建议和政策改进措施。应从重新明确海南休闲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定位和指导思想、制定海南休闲养老产业的发展规划、出台与海南休闲养老产业相关的地方法规、规范海南休闲养老产业行业标准和管理制度以及尽快出台扶持休闲养老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方面来入手解决休闲养老产业存在的问题。由于海南省休闲养老产业的发展还处于起始阶段,实践的过程很短,存在问题在所难免,所以思想认识不清晰,法律制度不健全,很多工作措施不到位,对其产业发展与法律规制的理论研究力量不足,成果甚微,其相关研究成果很少,研究内容主要局限在对传统休闲和养老产业和旅游市场服务业现行问题的整治上,对休闲养老产业缺乏较为深入系统的法学研究,特别是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的休闲养老产业研究与探索几乎没有。本文主要运用价值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社会调查法、描述性研究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际,做些力所能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