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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世界各国都比较重视的问题,西方国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和研究,已经比较成熟,而国内住房保障制度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才慢慢地被提出来。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出台。文件中提出了对不同收入的家庭要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即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高收入家庭购买商品房,以此来建立适应收入水平不同的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廉租房制度作为我国分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总体发展速度比较慢,有的城市还没有开始实施,主要原因是廉租房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部门不明确、法律法规不完善、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建设资金困难、房源不足等实际问题。
本文主要分析廉租房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廉租房制度建设过程中三种不同类型的地方政府行为的分类分析,同时研究国内外先进地区的做法,并借鉴其经验,为我国优化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提供参考和借鉴,力求为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决策工作提供理论依据。